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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岸未来政治谈判与两岸宪法的博弈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00:17:46  


 
  (三)两岸宪法博弈关系

  两岸政权的分立和分治,在宪政层面上是两岸宪法的博弈。在马英九的第二任期内,马的大陆政策在“三不”的基础上,由吴伯雄荣誉主席在访问大陆时所提出的“一国两区”的表述,实际上就是马英九依“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所做阐述,内涵上并无新意,有新意的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由特定的人物推出。当然在台湾内部蓝绿恶斗的环境中,鲜明提出这样的表述也是要有勇气的。

  需要指出,谢长廷访陆所提出的“宪法各表”,如成为民进党大陆政策,那么,在与台湾两个主要政党交往的层面上,大陆要同时面对“一中各表”、“一国两区”和“宪法各表”的政策主张,这就使两岸宪法的博弈表面化。这种博弈从台湾方面看,是以较为理性的、与大陆有交集的政策立场与大陆博弈,其具有正当性的力道和台湾民众的民意支持度,也可能成为抗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约未来两岸政治谈判的法律屏障。

  两岸宪法的情势

  (一)两岸宪法的力量对比

  两岸宪法的博弈中,所呈现的情势不可同日而语。所谓“情势”是指两岸宪法博弈的力量对比和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权威性、影响力、约束力,伴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和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不断增强:一是中国的代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国家代表权有国际政治和国际法强力支撑。二是除台湾3.6万平方公里、2300万人口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大部完整和充分的治权。三是在台湾问题上,大陆民众对中国统一具有共同的意志和坚强的决心,民意的清晰和强大,使大陆的执政者在国家统一和主权问题并不具有多少可以退让的空间。四是大陆的实力和体量,与台湾不可同日而语,两岸政治协商和谈判可以追求话语平等,尊严平等,但实力并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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