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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房子,我们离婚吧

http://www.CRNTT.com   2014-02-26 11:52:07  


 
  朱莉的故事

  朱莉夫妻是2012年年底登记结的婚,2013年6月就选择了离婚。虽然两人都来自外地,但找工作时双双解决了户口,之前在北京也没有任何房产,本来他们可以顺顺利利地买套房子的。

  只因为她老公之前为了尽孝心,在老家以自己的名义贷款给他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结果现在他们两口要在北京买首套房时,却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买了。他们又想一步到位,直接买套大点的,但拿不出二套房六七成的首付,最终选择了离婚。

  朱莉与老公两人也都是80后。

  最开始两人还有侥幸心理,认为刚登记结婚不久,系统里婚姻状况估计还没来得及变更。2013年6月决定买房时,到房管局一查,他们的婚姻状况已经变成已婚。

  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清双方名下的贷款记录,结果就查到了她丈夫做过贷款。“我们不知道原来在外地贷款买了房,在北京也不能算首套了。”

  国家政策支持首套房,不仅可以享受基准利率的八五折优惠,而且首付三成即可。“当时他买老家那套房子时,可能也糊里糊涂的,没想到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我还跟他绑在一起,以家庭的名义买房子的话,我们不仅丧失了应享有的权利,而且首付差别很大。只能办离婚,以我个人的名义买房。”朱莉夫妇也是考虑到以后父母可能都要来北京跟他们一起生活、养老,就决定一步到位,一次性买了一个三居,免得将来还要折腾。

  他们看中的房子,单价在三万五到三万六之间,总价四百多万。首付三成的话,是一百三十万。

  朱莉两口双方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为了这套房子,她妈妈把养老金都搭上了。朱莉的老公出了五十万,她自己出了十几万,剩下六七十万都是朱莉妈妈出的,这其中包括她妈妈向亲戚借了二三十万。“我妈出这些钱,就是我跟她要的了,我也还不了。那二三十万的债,只能靠我妈平时工资,加上我给她一点,慢慢还亲戚了。”

  为了孩子出钱没关系,但离婚这件事儿却着实让朱莉的妈妈难受了一阵子。“老人有时也迷信,她会说,哎呀,这兆头很不好。她会担心,以后怎么办啊?准备什么时候把事情给办回来啊?我说只能等贷款放下来了。”

  但朱莉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比较着急生孩子这事儿了。父母会变着法地向他们表示:“你们这年龄也挺大了,也得赶紧了。”

  虽然已经拿到了购房合同,但2013年七八月份办的贷款,至今还没有下来。朱莉设想房子开始还贷以后,就去办理复婚手续。“反正都办了(离婚)了,早点晚点(复婚)没什么。”朱莉的老公对此事非常低调,他不想别人知道这件事。朱莉自认为比较神经大条,但也仅仅是告诉了一两个闺中密友而已。因为买房贷款时需要单位出工作证明和离婚证明,朱莉才迫不得已让个别领导知道了。

  尽管两人都很谨慎,但也会偶尔开玩笑说“哦,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前夫了。”朱莉对老公有信心,认为他还是比较老实和沉稳那种人。

  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倒是很顺利。朱莉还期待会像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做个调解啊,不要轻易地分手啊之类的。结果什么都没有。准备好离婚协议等材料,工作人员就问有没有其他纠纷?没有。没有就给办了。

  那天他们还碰上了一对老夫妻,连结婚证都找不到了,工作人员只好建议他们去开证明,然后再来办离婚。

  朱莉记得,老夫妻特别一条心,高高兴兴地去办手续了,“很显然,一看就是为了卖房。”如果是满五年唯一住房,卖房时就免收那20%的税。这样房子就好出手了。(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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