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雷认为还有以下难点亟待解决,一方面,各类国资相关基金份额交易操作指引仍待出台,审批流程、估值定价和交易方式需进一步细化。同时,份额转让试点还需与市场监管部门、中基协等建立信息对接机制,以保障份额的转让和质押登记效力。另一方面,份额转让交易存在股权转让、基金份额转让等多种交易方式,份额转让试点还需同步探索开展优质项目的股权转让业务和打包资产转让业务,将份额转让试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私募股票和债券发行转让业务衔接,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科技企业、创投机构的全方位支持。
有鉴于此,黄振雷表示,对于一些优质的基金项目,如果可以通过基金份额质押融资方式,撬动持牌金融机构的专项资金,解决管理人短期资金流动性问题,能够和基金份额转让联动起来,对于培养买方市场将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中国证监会批覆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上海成为继北京获批后,第二个获得PE/VC份额转让试点资格的城市。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末,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集中在上海市、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除宁波)和广东省(除深圳),总计占比达69.38%。其中,上海市4531家、深圳市4341家、北京市4337家。
“北京和上海的基金份额试点,服务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注册地都要求在本市,两地实际上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试点份额转让业务。在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发展的初期,北京和上海未来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减少不必要的恶性竞争,双方协力,共同探索基金退出的创新模式,增加政策供给,共同构建中国市场S基金的新生态系统。”黄振雷表示。
周茂华认为,上海PE/VC份额转让试点建议总结北京试点经验,利用金融科技技术,积极完善交易基础平台。未来北京、上海PE/VC份额转让试点或将更多聚焦各自区域产业特点、优势,更好地服务区域科创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