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一中两区、一中两治”的思考背景分析
对于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提出的两岸“一中两区”,个人觉得相当认同,因此在“一中两区、一中两治”的内涵中要进行一些背景分析及探讨
(一)两岸同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拥有相同的血缘祖先
两岸一中因为都是龙的传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流着炎黄子孙血液的我们,所祭拜的祖先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这是不容置疑的。
(二)中华民国是国父孙中山建国的国号,在1912年设立,因为战乱分隔,目前存在台湾是事实,也是不容忽视的治权
国父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政府,建立中华民国的国号,到现在依然没有改变,只因国共内乱,蒋中正将“中华民国”带到台湾,而台湾也成为继承“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并行使一定的治权,主权也属于人民。
(三)“一中两区”是由“中华民国宪法”所明订,明确区分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因此为“一中两区、一中两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明订一中,但因两岸分治两地,因此有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两个不同治理区域,但大陆地区目前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及治理(毛泽东将其更改国号),而台湾地区归“中华民国”管辖及治理,因此有“两个治权”存在。
(四)两岸在社会结构治理模式明显存在差距,因此民众的认同及支持需要有突破性的变革,特别是“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乃是全世界社会潮流之所趋,因此除非中国大陆的制度有所调整,并能让台湾人民有所认同及肯定,否则两岸分治状态的结束是无法改变的,因此要从分治到联合治理的前提就是社会结构及治理模式能够符合世界趋势的“自由、民主、法治”社会型态,而其认同决定方式可以举办公投方式办理。
两岸目前是分治实体,而要让两岸趋向联合治理的统一状态,必需要能符合世界潮流趋势的“自由、民主、法治”社会结构及治理模式状态,并经由台湾地区民众的认同,表示两岸已达相同治理状态,而后经由公投程序办理决定认可状态,而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五)订定一中分治时间表为三十年,以作为磨合接轨期
两岸一中从分治到共治的时间,预估以三十年作为磨合调适期,如此也反映中国大陆要自我改变的调整时期,也符合中国大陆的发展推估期待。因此用30年来做为两岸的磨合接轨期限,也有订定一个时间表,当然三十年是一个概约数,如果中国大陆的“自由、民主、法治”社会状态,已经让台湾地区民众认可及支持,就可提早统一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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