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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进党的选战策略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19-12-09 00:16:31


 
  其中“反红色媒体”的操作,主要是设定台湾旺中集团所属的《中国时报》、《旺报》两家报纸,以及中国电视公司和中天电视台等两大电视频道为“红色媒体”,指称他们“收受中国大陆政府资金”,“置入中共要宣传的内容”。

  为了加深“反红色媒体”的舆论战效果,绿营还在6月23日于台北市的凯达格兰大道上举行示威集会。主办者还强调,组织示威游行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台湾岛上与中共有关连,甚至接受中共资助的台湾媒体消失,不要再“赤化”台湾的媒体空间。

  大陆国台办对此提出批评说,民进党当局和岛内一小撮“台独”势力,害怕两岸走近走好,用“拆桥”、“毁路”的手段来阻止两岸之间相互瞭解,来割裂两岸同胞的亲情纽带,对那些能够“客观报导大陆真实情况和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媒体”,视作眼中钉、肉中刺,大肆进行抹黑抹红,煽动围攻,现在更公然伸出黑手,进行打压和迫害、升高两岸对抗。

  可以看得出来,两岸舆论战的较量将会持续在反红色媒体的主轴上,民进党为了达到“抗中保台”的选战目的,针对“红色媒体”进行持续的抹红,将是最廉价的手段。祇是,这不仅造成两岸的互信荡然无存,也在台湾内部制造世代对立的恶果,这也是民进党为了达到执政目的,不择手段的最好见证。

  事实上,台湾从解严以后,媒体挣脱了威权体制的宰制,变成是反映各方意识形态的一个战场,不管蓝绿,祇要你喜欢,你想在媒体上表达什么样的意见,祇要不违反公序良俗,没有什么不可以。所以媒体虽然已经变成一个“意识形态战场”,但这也正是反映台湾民主最可贵的言论自由精神。

  但是,民进党执政3年来,由于执政不力,去年九合一选举遭到人民的唾弃,却不知反省,反而指称是媒体制造假新闻,误导民众认知政府的执政能力。于是,就像台湾的农委会还特别编列1450万元预算,作为买“网军”向假新闻宣战的利器,“1450”在台湾就成了民进党“网军”的代名词。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还亲上火线证实养“网军”的行为,并强调这是为了让误导讯息出现时,农委会能第一时间站出来正面迎战不实报导。

  而蔡英文也曾声援反“红色媒体”说:“过去这段期间,境外势力,透过错假讯息,在网络、媒体散播,制造台湾内部的对立与分裂。”祇是媒体既然是造就各种意识形态的战场,不仅是“红色媒体”,“绿色媒体”也一样扮演对战的角色,民进党过去就以“绿色媒体”大打“舆论战”,并因此两度取得执政权,怎么现在反对党有样学样,也利用媒体跟民进党大打舆论战,就变成“境外势力”了呢?这也是民进党为了胜选的目的,全力操控舆论战,让台湾的威权体制有借尸还魂的可能性,这可是比抗中更可怕的转变。

  四、民进党抗中的法律战

  所谓法律战,是指依据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透过管道进行各种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敌的法律斗争。它以法律对抗作为主要斗争手段,贯穿于政治、经济、军事斗争的全过程,而且先于军事斗争展开,后于军事斗争结束,被称为任何武器都无法代替的“新式武器”。

  而民进党采用的法律战,主要是针对台湾对大陆的交流层面。从今年初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习五条”之后,蔡政府为了强化两岸互动所谓的“民主防护网”,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快速地进行修法的行动。在完成“国安五法”修法之后,蔡英文更宣示,立法院下一个会期还要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

  “国安五法”包括今年5月7日三读的“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5月31日三读的“两岸条例增订第五条之三修正案”、6月19日三读的“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以及7月4日三读的“两岸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

  这些法条的修正,除了把大陆、香港、澳门及境外敌对势力增列为外患罪的适用范围,还严格管制卸任高官与退休将领赴大陆参与政治性活动。甚至还将网络空间纳入国安范畴,让一些假新闻也可以变成国安侦察的对象。如此无限制的扩充,让台湾民主已经变成一个“紧箍式的民主”,严重地限缩台湾人民的自由权力。

  而蔡政府想要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增订的“中共代理人”法条,规定台湾人不得与大陆党政军、团体、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或参与会议发表危害国安的决议、共同声明、相应声明等。这种完全用一个类似“国安疑虑”的莫须有的语词,就可入人于罪,等于是想要斩断两岸政治、经济与社会的交流,这对破坏两岸关系甚巨。

  而民进党政府操作的另一种法律战,也可从反对引发香港“反送中”抗争的箱尸案嫌犯陈同佳来台受审为例,原本港府拟安排陈嫌赴台投案,但蔡政府却不断地推卸责任,认为港方应该有法律管辖权,所以案子祇要在香港审理就可以。蔡政府的推托,使得原本一件单纯的杀人刑事案件,不仅在香港掀起勇武派暴力抗争的风波,在台港间也变成一个被政治化的案件。

  先来看港台两方的说辞,香港方面说,对陈案没有司法管辖权。蔡政府法务部却反驳说,去年6月香港执法人员曾透过情资交换,向我方表示港方积极调查陈嫌,是否于香港境内串谋杀害计划,指若罪行一部分在香港发生,香港法律管辖此类犯罪,仍符合属地原则。

  但是陆委会却不从刑事案件本身思考问题,反而在一日内连发两次新闻稿,指责港方不就案件执法,是推卸责任、别具用心,藉案件政治操作。这句“政治操作”何其沈重,其实最喜欢政治操作的反而是民进党,但他们却又害怕港府也可能来个“政治操作”,可见蔡政府有他们心虚的一面。

  的确,蔡政府在见到政治操作无法得分之后,不得不让步,陆委会祇好说已透过既有管道机制,致函致电港府,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希望港方提供本案相关合法协助,并强调“香港不办,我们来办”。

  尽管如此,陆委会还是要在口舌上占港府的便宜说,政府对本案自始至终立场一贯,司法单位已尽最大努力积极侦办,但港方迄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证据,更漠视应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在在显示其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

  陆委会还辩解,针对本案香港并非无管辖权,港府应秉持追诉杀人罪执法立场,依法律程序积极续押侦办。祇要港府提出请求,政府会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司法合作,让本案司法公义。

  而更为恶质的是行政院长苏贞昌在立法院接受访问时,关于陈同佳案竟然说出:“现在看来政府步步为营是对的,原来早在几个月前,马英九的密友律师(陈长文)已经到香港为港府反送中解套来擘划,他的律师为凶手辩护,马英九再来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属,政协牧师居间跑腿、‘牵猴仔’(掮客),国民党再来吆喝、唱和,现在照妖镜一照,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现形。”把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说成是魔鬼,以律师出身的苏贞昌看来才是法律人的耻辱。而这也是民进党政府为了权力,不惜败坏法律正义的恶例,或者说是为打法律战,已经不顾法律是最后一道正义防线的恶例。

  可以看得出来,民进党为了达到选举的目的,已经不择手段地阻挠跟大陆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与文化活动,不惜为两岸关系埋下冲突的火种。所以,明年1月11日台湾的总统大选,将是决定两岸关系能否持续和平发展的关键之役。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9年12月号,总第2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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