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准备上诉:“正常使用,陪他打到底”
“我们字体和对方的商标不一样。”邹先生表示不认可判决,在他看来,“青花椒”的叫法、名称描述组成在四川简直可以说“遍地都是”,“它是一个植物的通用名称,也是调味料。”不过邹先生和妻子还是暂时把店招上“青花椒”的“青”字给抠了下来。
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的负责人张先生认为,除了青花椒是调味品、通用名称的理由外,上海万翠堂餐饮幷没有在成都开店,也没有在成都宣传,而即使是美团平台上的网店,也不会影响上海万翠堂餐饮的客流。
“不曾给原告造成任何生产经营的实质性经济损失。”张先生认为,自己幷没有侵权,他没有抠掉招牌上的“青”字,“我是合理正常使用,怕什么?陪他打到底。”
12月24日,邹先生和张先生均已经准备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
记者也了解到,他们提起上诉的同时,成都另有多家店招等涉及“青花椒”的店铺也在等待开庭。
2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就表示:“这件事我们不接受采访,我们知道是什么事。”
打开这家公司的官网首页,就会弹出一则“维权声明”,其中提到:一些企业侵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青花椒”品牌(商标注册号12046607)权益,包括门头形象、菜单内容、品牌名称、装修形象等……公司已经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