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拍黄瓜被罚的案例引发巨大争议,说明现在的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强,别说消费者,可能很多餐饮店主都不知道有这一规定。
处罚永远不能成为行政执法的第一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就“拍黄瓜”案来说,监管部门不能只注重处罚,要同时做好服务和教育,比如在为餐饮店签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以做好善意提醒,在日常监管中有善意警告等等。
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是一次普法案例。对于广大餐饮经营者来说,应该意识到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的安全卫生风险,做到合规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主动靠前服务,统筹做好服务、教育、处罚,不能“一罚了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适当保持人性化、柔性化,这样才能获得最广泛民意的支持。(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尹传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