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报》社评同时存在着以下四个盲点。(一)两岸政治对持是上世纪四十年代国共内战遗留下的历史问题。虽然台湾在1991年5月1日就终止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可以说是台湾单方面宣告两岸不再是对战状态。但按国际惯例,只要交战的双方尚未签署和平协议或和平条约,那么,双方依然处在军事对持的敌对状态。马政府上台后,两岸关系走上了和平发展的轨道,但台湾还继续向美军购,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两岸“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内战造成“一个国家中两个政治实体,各自在统治区域行使治辖权”的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都是两岸必须正视的。(二)台湾民众不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这是因法理和政治两方面的约制。法理的约制来自《中华民国宪法》和《增修条文》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注8)(三)两岸学术界积极探讨“促进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的政治议题也是马英九的竞选政见之一。(四)把“主权”和“治权”混为一谈。尽管台湾学界早就有了不少有关“主权”和“治权”的正确论述。然而,不少蓝色政治人物在台独势力劫持下,患上了斯德哥尔摩候群症,往往把“主权”和“治权”混为一谈。
“眼界决定境界、思路决定出路、定位决定地位、理念决定道路、态度决定成效、细节决定成败”——这是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交大教授,余明阳教授在2006年6月25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公共关系协会电子商务研讨会上讲过的一句话。 (注9)
如果两岸能把余明阳教授这句话用在探索打开两岸政治谈判大门的“金钥匙”,那就是对极了。
“1949年,毛泽东在筹建新政权时,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在讨论新政权的国号时,毛泽东主席本无意改变中华民国国号,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本是对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继承和发展,承认共产党是辛亥革命和孙中山的继承人,而不是建立一个新国家,是对中华民国的继承,包括对中华民国在国际权力与义务的继承。可惜,当年参加政治协商的民主人士建议以新国号为好,致使毛泽东构想无法实现。倘若当时没改国号,今天也就不存在该不该承认“中华民国”之争,也许两岸只有正统与非正统之争了。”这是章念驰在《中国必将走向最终统一--评曹兴诚的《两岸和平共处法》说的一段话。 (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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