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按毛泽东“双重国号”设想“一中”涵义?》一气贯注,浑然天成,不为陈腐思维所禁锢,笔者不由得佩服得连连赞叹,诚有“眼前好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感慨。然而,忝为一位关心两岸问题的海外华侨,有为这两位学者的这种思路助威和加持的道义。为此,只能进一步探索“启用‘双重国号’的可能性;探索此设想能得以落实,及其所需营造的政治环境。
一、要使两岸在主权完整,不要造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大前提下,正视治权分治现实,互相承认,这一定要通过两岸增修宪法的程序,唯此,才能突破法理约制。台湾的“专职修宪的三百名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在2005年已自废武功,把修宪的过程将由原先“立法院提案‧国大代表复决”的模式,改为“立法院提案‧公民复决”。因此,如果台湾要通过修宪为“互相承认”解套,微乎其微。中国大陆修正宪法,比台湾容易得多了。邓小平在一九八二年一月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思,同年十二月修正与通过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有“一国两制”的条文了。这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可以藉修宪去实现当年毛泽东没有实现的“双重国号”构思。为了开启两岸政治谈判,早日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全国民代表大会可以透过修正宪法的序言和总纲,启用‘双重国号’。
二、“启用‘双重国号’”,实际上就是正在迈向统一进程中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和两个治辖地区在法理上的整合,也是从“一中各表”迈入“一中共表”。
三、“启用‘双重国号’”是中国大陆表达对台湾民众和国民党诚意的最佳表征。马英九就任二周年前夕,在记者会上致词时说:“我也注意到,在我们改善与大陆关系的时候,有些民众担心,我们中华民国的主权会不会受到冲击?台湾的尊严会不会受到伤害?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我的两岸关系一定会保证能够坚守台湾的尊严、中华民国的主权,以及捍卫中华民国的宪法。”如果中国大陆“启用‘双重国号’”,那么所谓的“台湾的尊严、中华民国的主权”自然迎刃而解。两岸开启政治协商或谈判是真正在谋求两岸统一,这才是马英九正港的“捍卫中华民国的宪法”。因为台湾方面的法理制约是制约了“中华民国”政府不得放弃(“变更”)“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民国领土,即制约了“台湾地区”不得主权独立,而必须“终极统一”。 (注12)与其相反,企图在“坚守台湾的尊严、中华民国的主权”烟幕里搞和平分裂,这就是颠覆“中华民国宪法”,不是“捍卫中华民国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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