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日电/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今天(30日)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养老机构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实行最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抽查检查的,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共同确定抽查对象、共同一次性完成对养老机构的抽查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养老机构,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经营服务异常、投诉举报多的养老机构,要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信用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