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开展追责问责,能有效止损,激励担当。但是,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发现,与其他问责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相比,对这类行为的定性更困难,被核查干部行为过程较主观,证据收集也以证人证言为主,责任认定和追究较为模糊。”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践分析,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恰当处理,可以起到鞭策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做好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警示。
做实思想政治工作,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思想政治工作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与爱护,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向干部讲政策、明纪律、提要求。对于非个人主观原因导致且在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需要考虑大胆容错或者减轻处分,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监督执纪的温度。”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山东省纪委监委连续多年开展省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谈话工作。谈话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形,采用谈心谈话、监督谈话、廉政谈话、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出部门单位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明确提出要求、推动改进工作。
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开展回访教育,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帮助他们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甘肃省兰州市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干部实行“三必谈”,即宣布处分决定后必谈、处分影响期满前必谈、启动恢复党员权利程序前必谈。同时,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督促组织部门跟踪瞭解受处理干部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对深刻吸取教训、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肯定鼓励,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的及时教育提醒。
“对受到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及时回访教育十分必要,首先要全面瞭解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查阅处分材料,根据干部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方面细化谈话方案。在回访中,不仅要和受处分干部进行面对面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还要和其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谈话,综合瞭解干部受处分后的表现。”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