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要准确区分失职失责和先行先试出现的工作失误。问责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规定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形,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实践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避免把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直接等同于失职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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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一步推动规范精准问责?
张萱:推动规范精准问责从实践操作层面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能认识到失职失责行为给党的事业造成的危害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生怕问责给当地“抹黑”,放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问责停留在口号上,导致问责制度的执行力打了折扣。针对这些错误思想和行为,要坚持始终从政治上办、政治上查。问责问的首先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确保问责不“失焦”、不“跑偏”。
二是突出问责实效。要坚持一是一,二是二。失职失责行为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该怎样处分处理就怎么处分处理,不能搞主观归责。要坚持权责一致,根据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职责,科学认定失职失责问题,区分不同情形,当严则严,该宽则宽,防止搞“一刀切”。要严格落实问责影响期有关规定,防止出现影响期内被违规使用、提拔重用等问题。要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落实以案促改要求,围绕责任落实这条主线,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找准责任点,精准发力纠正偏差,打通将问责压力转化为尽职动力的通道,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准确运用问责方式,不要提到问责就要给纪律处分。要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要体现纪法的严肃性和力度,也要充分彰显组织的关心爱护和温度,让问责对象心服口服,确保问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不同类型问题,要从政治、纪法、社会等多方面考虑,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建立健全问责后的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问责执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被问责人员追踪回访等制度,鼓励问责对象卸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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