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宗丑闻若然属实,那就说明不论罗冠聪平日装得如何道貌岸然,如何为民主自由人权侃侃而谈,其骨子里却是一个仗淫威欺侮女性、将事主以“博上位”、“想出名”等罪名进行人格谋杀,还把所有反对声音强硬压下的女性公敌。一个连对女性基本尊重都欠奉的人,如何会真心为人权、为民主而夺斗?
事实上,罗冠聪是“花花公子”的说法其来有自,他多年前与前“香港众志”副主席袁嘉蔚是情侣关系,却被发现“偷食”其他“女手足”,于是女方愤而分手。更讽刺的是,罗冠聪不久前公开与台湾新欢的恋情,但女方却是一名女权分子。不知罗冠聪事前有没有向她“备案”交代?还是说女方由头到尾都被蒙在鼓里?
就算没有这宗丑闻,罗冠聪的“双面人”本质也瞒不过世人。犹记得修例风波期间,以罗冠聪为首的乱港分子高呼“兄弟爬山,齐上齐落”,但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他却一马当先潜逃到英国,抛低一众“手足”不顾;待到了英国,他又声称会为被捕、在囚“手足”打“国际线”,结果却是在泰晤士河边与一众英国政客叹茶,自己享受生活。
这种利用政治光环捞取油水,不断开空头支票、吃人血馒头的所为,政棍已是稍微好听的叫法,实质与骗子无异。只能说,罗冠聪其言其行,表面上满口仁义道德,内里则充斥各种不堪想法,跟某些国家的作风如出一辙。似乎在这方面,罗冠聪确实青出于蓝胜于蓝,完美学会了那些国家的精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