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据经济日报报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生活在农村的60岁及以上人口有约1.21亿人。与养老服务资源相对集中的城镇相比,农村养老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和复杂。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幸福生活,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关注农村老年群体现实需求
当前,农村人口和家庭结构现状如何?农村养老需求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叶敬忠(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我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人口老龄化,且农村老龄化形势较城市更加严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约1.21亿人,占农村总人口比例为23.81%,比城镇高7.99个百分点。其中,60岁至69岁人口约652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比例为12.80%;80岁及以上人口约166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比例为3.27%。虽然尚处于以低龄老人为主的老龄化时期,但高龄、独居、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难题亟待关注。据民政部2022年四季度数据,我国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占比已超过一半,在部分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2023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8.6岁,但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增龄伴随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中提到,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占全体老年人的11.6%,且农村失能率远高于城市。
伴随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家庭呈现空巢化、小型化、少子化趋势。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千万农村家庭走向代际分居、分离,“拆分型”家庭越来越常见。国家统计局最新普查数据显示,农村家庭结构中,“一代户”占比48.55%,“三代及以上户”占比仅16.15%。人口流动态势由以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外流为主向家庭化流动转变,许多原以“三留守”群体(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为主的村庄渐渐转向以留守老人为主体的“老龄化村庄”。空间上的离散逐渐改变了农村家庭原有的生产生活实践,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冲击。在5省10村开展的一项实地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民依然倾向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但少子化、空巢化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约束正在动摇家庭养老的现实基础。虽然老人普遍对当前的居住安排持理解态度,但老人的自理能力随年龄增加而逐渐减弱,在遇到突发状况时,面临的养老困境将进一步凸显。
家庭结构的发展变化带来了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不同程度的弱化,老年群体及其家庭的养老需求随之转变。首先,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面临照料危机,独居情况下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亟需得到保障。调研发现,家庭成员在日常照料中的缺失或滞后十分常见,不少老人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其次,看病就医等公共服务需求十分强烈。老人普遍面临出行难题,这对村级或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就医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再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需要从农业生产中获得一份收入,而子女的远距离或长时间外出意味着劳动扶助缺失,积极服务“老人农业”需要以实际行动回应老年群体的生产难题。最后,在部分服务资源短缺、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一些保障性举措尚未达到理想的覆盖程度,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照护面临较大缺口,许多家庭迫切需要外部支持。一般农村家庭难以负担商业养老服务的费用,希望通过低成本、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老人生活难题。
通常来讲,养老服务可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居家养老更加传统,少有助餐、助洁等上门服务,对家庭成员的依赖程度更高。社区养老在一定程度上依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发展相对滞后,能够提供日间照料、护理、家政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资源和专业化水平有限,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互助养老实践等一系列举措的落地、开展情况因村而异。调研发现,在偏远山区村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人口外流严重,社区养老发展十分受限。机构养老在农村社会接受度较城市更低,公办机构如乡镇敬老院原则上只面向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民办机构则存在费用较高等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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