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之后,我一度觉得在同事们面前抬不起头,思想压力很大,组织的回访教育帮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日前,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街道棘针庄村党支部委员郭某某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河南省纪委监委把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作为经常性工作,不断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关怀帮助,修订完善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全面掌握受处理处分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积极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继续前行。
分工合作、联动发力,激发干事热情
“非常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日前,一封澄清正名函,让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贺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贺怀平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此前,台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贺怀平“在处理县河务局拨付的占地补偿款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这一线索转交第三协作区进行核实处理,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查明该举报内容失实,所涉占地补偿款仍在村委会账户上。随后,台前县纪委监委及时向贺怀平送达澄清正名函,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前进。
祛邪方可扶正,激浊才能扬清。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声誉,挫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也扰乱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耗费大量行政资源,还会影响其他干部群众正常检举控告权的行使。
2024年3月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干部群众检举控告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取证固证、结果反馈、难题会商等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构建各单位密切配合、各环节紧密衔接、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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