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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认为,由于国家制度性力量的决定性进场,整个香港社会面临一个社会结构的大转型。(中评社 胡毓雯摄) |
中评社:您觉得精神斗争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是一派彻底战胜另外一派吗?
田飞龙:香港的精神斗争有象征意义。实际上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平台具有中国和西方“文明冲突”的浓缩意义。因为斗争的一方代表的是社会主义中国,斗争的另一方代表的是西方自由民主阵营。尽管斗争的方式因为国家制度性进场而有一些转移和变化,但反对派背后有整个西方的所谓自由民主世界的支持,所以他们还会在一些重要的议题、场合,甚至利用一些事件进行一些政治反攻。
比如香港有一些去殖民化的工作,在“爱国者治港”社会化过程当中会展开,就像香港大学的“国殇之柱”,涉及到如何移除以及过程是否顺利,是否有学生组织敢死队去保卫,移除之后民事的赔偿怎么处理,因为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还有比如支联会的解散问题;一些传统的国际人权组织在香港继续存在或者退出的问题等等。这些又会形成一个个焦点,未来还会成为香港牌上炒作斗争的议题,但是相对而言,我们已经在制度上控制了这个局面。
下面要担心的已经不是二次“占中”或者二次修例风波的问题,这是不可能的。要担心的就是投票率的问题,人心的问题,教育改造效果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国家认同,另外就是香港社会活力的问题。确实如你所看到的,香港作为一个西方化的公民社会,一些有活力的、比较有抗争能力的公民社会组织纷纷解散,但是这些社会组织原来所负载的功能也在消失——它既有政治抗争的功能,同时又有社会服务的功能。这些社会组织所代表的香港社会的活力多元化,爱国社会组织是否能够有效的填充?比如以教育领域为例,教协解散之后,教联会以及相类似的爱国教师组织,是否能够承担起对爱国者治教以及教师权益保护与职业发展方方面面工作的领导作用?这方面我觉得还是需要继续的观察。
再看法律界,今年8月份是律师会选举,明年1月份是大律师公会改选。有很强的力量在推动实现爱国者要参选和主导。在法律职业领导的领域也要实现“爱国者治港”,这一推进和香港原来法律界的实力分布,还有司法独立以及香港法律界与普通法世界之间的正常互动交流之间会产生什么样的冲突和紧张的关系?这些都要逐一的去研究、应对,可能并不是在每一个领域都平均处理或者一刀切,而是要考虑某些领域的改革,要因地制宜,根据这个领域的力量,对香港社会的贡献,尤其是对香港国际地位与涉外联系的支持度来衡量改革的力度和方式,而不能是在“爱国者治港”这个大原则之下都一刀切。一刀切的结果可能就会推动香港社会走向一种近似“清一色”而缺乏活力和竞争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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