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投资畜牧水产养殖业、苗种场等。台胞台企在依法投资畜牧水产养殖业、建立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培育优质林木良种苗木等方面同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水产品捕捞行业。农业农村部将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针对台胞台企投资水产品捕捞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并针对台胞台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投资水产品捕捞行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推动将台胞台企视同沿海县(市)居民和企业,赋予其从事海洋捕捞的权利。有关程序将在相关规章制度出台后进一步明确。
第14条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依法同等从事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林木良种培育、造林种草、防沙治沙、经济林生产经营、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可同等参与林草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申报。
关于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造林种草。大陆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建设,“十四五”期间,将专项开展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重大工程,统筹中央、地方各级财力推进工程实施,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等;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有关省区通过人工种草、退化草原改良等措施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对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因地制宜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台胞台企可通过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相关工程的招投标从事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关于林木良种培育和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为保障大规模国土绿化的种苗需求,提高树木良种使用率,大陆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培育林木良种苗木的育苗单位给予政策支持。我们鼓励和支持台胞台企按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获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等许可后,依法从事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投资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培育优质林木良种苗木。
关于防沙治沙。近年来,大陆一直鼓励扶持各种社会主体参与防沙治沙,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各种社会主体开展防沙治沙提供条件。我们支持台胞台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等从事防沙治沙工作。
关于经济林生产经营。《森林法》鼓励发展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目前,大陆经济林面积超过6亿亩,年产值超2万亿元。我们鼓励台胞台企结合大规模国土绿化和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经济林生产基地,围绕重点经济林产区发展采收仓储、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