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提升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制度化水平,研究商签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推动两岸全面实现学历互认,扩大交换学生及高等教育专业师资交流,审慎探讨发展两岸双联学制与开放大陆学位生参加台湾技术士技能检定。鼓励两岸搭建更多教育交流平台,建设两岸同源大学联盟。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办学,加强两岸学生服务平台功能,为学生就学、就业提供更多方便。
★关于这一项,难度虽相对较易解决,但涉及到基本教育理念、法律规范及彼此如何看待对方,需要一段时间来验证。
18、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合作,推动传统文化与精神的教育工作。鼓励两岸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学研讨及师资培训。鼓励两岸合作编写国学教育书籍。支持举办以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为主题的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
★关于这一项,应当说是最没有问题,但若涉及意识形态的选择时,仍难以逃脱政治争议的纠缠。
19、结合两岸产学研资源,合作创建青年创新创业机构。鼓励两岸青年开展创新创业交流,举办竞赛活动。推动两岸青年创业团体互访,建构两岸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加强培育人才,形成创新创业社群聚落。鼓励两岸青年创办新兴产业新创公司,共同参与国际竞争。
★关于这一项,问题不大,但也需要透过时间及各种平台,也需要机会,没有机会没有舞台没有时间,更重要的是若没有经济支柱,恐怕仍有一定的难度。
总之,这十九项每一项,都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及事务性,项项相扣,环环相关,没有互信基础,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相当的专业及法律配套是无法达成的;每一项微观层次的探讨,都是一个非常专业,且都需要一段时间的讨论、修正、再讨论与再修正的过程。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已经走到高度专业与细致化的程度,而不再只是高来高去的政治语言,已经慢慢转变成为高度法律专业及细项执行层面的问题,每一项都是大学问,需要两岸投入更多的关怀与研究。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已经慢慢摆脱抽象宏观的语言,而渐入具体微观的问题处理,这已经变成跨学科之一门科技整合的大学问,两党走到这一步,靠着是过去不断地积累,领导及各种专家的付出,才有今天这一步,如果我们真能落实这十九项建议,那么两岸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留待大家各自的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