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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德统一经验反思 一中同表

http://www.CRNTT.com   2010-10-10 00:32:19  


 
  第五、虽然《基础条约》与德国统一两者之间不必然有正相关的关系,但是我们必须肯定历届西德政府推动与东德交流的用心,特别是“接近促使改变”的作法,为1990年德国能够快速统一累积了必要的能量。因此,两岸的交流应该持续,应该扩大。凡走过必定留下痕迹,交流一定会产生功能,但是,我们也不要期望只有经济交流就可以改变现状,政治问题还是需要政治解决,德国问题清楚地显示,经济、文化最多只是个助力罢了。

  第七、相互平等是《基础条约》的重要精神。虽然东西德在《基础条约》中对于“一德”是“各表”,但是对于双方是平等地位,相互尊重则是“同表”。没这个“同表”,东德根本不可能签署。对于两岸来说,我们可以将“同表”的部分扩大到对“一中”的见解,但是两岸关系部分,也应是相互平等的“同表”。

  第八、人民的意愿很重要。虽然西德人民对于是否能够再统一的看法愈来愈悲观,但是对于统一的期望却没有多少降低,从1948年到1987年的历次民意调查显示,对统一有期望者均占八成以上。这个比率应该可以归纳为西德政府长期对其人民政治教育社会化的结果,这也是为何西德人可以很快,几乎以不惜代价方式接受德国统一的原因。我们没看到东德的民调数字,东德也不会做这种民调,但是从学理上,我们可以推论,如果统一的意愿都丧失时,未来要统一自然变得更困难。

  “一中三宪、两岸统合”吸收了德国问题的经验,但是提出一套完全不同于德国模式的论述。在未来两岸和平基础协定的签署中,“两岸同属整个中国”、“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尊重对方为宪政秩序主体”,都应该属于“一中同表”的部分,也是两岸政治定位的核心。至于希望“两岸在双方同意的领域成立共同体”,则是为两岸未来经济、文化、社会等交流提供一个两岸均可以参与、有助于累积重迭认同、强化两岸走向统一意愿的架构。这一方面则是从欧洲统合经验找到借镜,也是东西德没有采行的途径。

  在德国统一20周年的今天,回顾过程的同时,也盼藉他山之石,为两岸找寻经验与智慧,“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是德国经验的修正补充,提供两岸有识之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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