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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德统一经验反思 一中同表

http://www.CRNTT.com   2010-10-10 00:32:19  


 
  西德统一政策的调整:东西德是“一德两国”内的特殊关系

  1969年10月西德大选,以统一为首要目标的社民党布朗德上台,开启了德国问题的另一种思维。布朗德的东进与德国政策理念在于,他认为德国能否统一的必要条件有二:一是善意的国际环境;二是两德的充分交流。前者尤指改善与苏联的关系,后者指为避免两德人民因长久疏离而渐失对统一的认同。布朗德并盼藉由西方与东德的接近,使东德民心向西方转向,此即所谓由“接近促成改变”的理念。

  在历史上,德意志是个长久处于分治的民族,以近代史的国家意义来说,德国在1871年才首次统一,到1945年德国被占领,德意志统一的时间只有74年,缺少统一的历史记忆。布朗德认为如果两德人民再因意识形态而分隔,未来统一之路必然更为困难。另一方面布朗德的社会主义倾向,也让他觉得有必要快速与苏联、东欧、东德尽速改善关系。“接近促成改变”政策就是在这些多种因素下形成。

  1969年10月28日,布朗德甫任总理七日,即首次发表政府声明称:“德国问题必须在‘欧洲和平秩序’达成时才能算是解决;且在此问题上,无人能使我们信服,德意志人民没有与其他人民相同之自决权”;“我们(德意志人民)……必须防止德意志民族进一步的疏离,并寻求经由正常的相互共存以达到相互合作”;“联邦政府提议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无歧视的政府层次上重新研商,以达成条约上的共同合作。联邦政府不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作国际法上的承认,即使在德国存在着两个国家,但他们彼此而言,并不是外国,他们间的相互关系仅是一种特殊形式(einebesondereArt)”。这是一篇改变东西德关系的历史性声明。

  西德从“一个德国”、政策走到“一德两国”政策

  西德愿意做政策上的调整,东德赞许布朗德“两个德意志国家”的主张,但是东德的态度仍然坚硬,目标仍是追求一个与西德在国际法上相互平等的地位,因此仅对与西德相互作国际法关系的承认,即只对双方发展“外国关系”感到兴趣。

  1970年3月29日东西德双方展开战后两国政府第一次会谈,5月21日继续会谈,在核心问题,即东西德两个是否是国际法上的国家关系上没有交集。西德最后建议“暂时停止讨论”。布朗德深知,东西德关系必然在西德与苏联关系改善后方能推展,其德国政策的架构亦必须在顾及苏联利益的前提下才能成功。自此,西德将目标转向苏联。

  1970年8月12日西德与苏联签署《莫斯科条约》,其中规定双方均放弃使用武力、尊重现有欧洲国家的领土完整、不提领土要求、欧洲国家现有疆界不得破坏,其中特列举包括波兰的西界以及东西德的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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