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 
中评社论坛:辛亥百年与两岸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1-05-28 00:31:25  


 
  因此,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要有一个新的诠释,我认为应该把两岸依然定位处于“内战”状态,但强调现在是“政治内战”,不是“军事内战”;只要两岸仍承认,事实上也不得不承认,君不见两岸在国际社会,在外事领域的斗争吗?既处于“内战”的延续状态,就不需要再讲“一个中国”,因为“内战”就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战争,否则就不叫做“内战”。因此,大陆应该有一个新的诠释来包装“一个中国”,不然国民党真的无路可走了。

  如果内战还在延续,那么北京应该怎么看“中华民国”?我觉北京应该按照时间段来区分,前面40年,“中华民国”当然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甚至在1971年以前的60年,“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北京应该至少承认到1971年为止。1971年以后,北京可以说“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一个偏安政权;等到胡锦涛讲话,称两岸统一不是“主权”与“领土”的再造,而是政权统一等等。这个时候,在还没有统一之前,“中华民国政府”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底下的一个特区。

  讲到特区,大家一定很不高兴。我的看法是,两岸可以互为特区,如果“中华民国”还有中国的企图,那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央政府”,而大陆是我们的特区,我们不承认我是北京的“特区”,北京也不承认池是台北的“特区”,但在自己的法律上对方只能是我的“特区政府”。如果我们把大陆看成是一个特区,那我的法律规定就是,我政府官员如何与北京官员交往,如何打交道,两岸才能从现实面体现互不承认,又互不否认,即互不承认为“中央政府”,但互不否认为“特区”政府,两岸的政府官员可以互相见面,而且是以本来头衔见面,这就是尊重,如此才能表现相互尊重对方的存在,又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