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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岳:未来两岸关系 政治议题难回避

http://www.CRNTT.com   2011-07-26 00:38:01  


 
  事实上,相较于泛绿政党对于一中的主张,在台湾泛蓝政党虽然主张一个中国即“中华民国”,其主权仍及于中国大陆。但显而易见这种一中及“中华民国”的主张,在国际上却受限于国际政治的现实,鲜能为国际社会所接受。此外,泛蓝政党也深知目前行使“中华民国主权”的“中华民国国民”也仅在台湾的2,300万国民,并不及于大陆地区13亿人民。因此,“中华民国”的“国号”名称与主权的行使,可以说是目前蓝绿最大公约数之所在。

  事实上,虽然德国与韩国分裂双方定位关系之互动与发展,依循国际法之“有效原则”,在分裂的过渡期间,对于主权宣示与有效管辖权无法竞合,则如果不是采取主权共有就是采取搁置主权争议,相互承认各自拥有之有效管辖权。在双方互动时,在实质与法律上必须立足于“平等”的基础之上,双方无“中央对地方”或行使“监管关系”之可能或给予国际社会不对等的认知,方有利于双方正常化关系的推动,亦即双方在政治上不论采“二国两府”(如东、西德),或“一国两府”(如南、朝鲜),分裂双方在政治上,主要都基于对等的立场,并以官方正式名义进行协商。两岸关系虽然双方在1991年创立的海基会与海协会的中介团体开始进行协商,到了2008年的“江陈会谈”甚至已经进入到双方副部长层级官员,也可以透过两会平台直接谈判。但不论是两岸两会的协商,抑或两岸官员的互动乃至两岸“经合会”的设置,北京虽然对于台北以官员的名议出席不表异议,但北京自身仍然坚持是以两会的名义为之,而非以正式政府官衔的名义为之。因此目前两岸双方不论是在彼此的相互定位,亦或是国际空间上,仍然只由以前的“互不承认”进到部份“互不否认”阶段。这种互不否认与“同意歧见”(agreetodisagree)并不完全相同,后者更明白宣示双方同意在若干关键议题上(如主权或是统治权)有着完全不同的表述。因此,欲进展到政治议题的对话与协商,必然要进到“同意歧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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