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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进强:“和平协议”不能逃避

http://www.CRNTT.com   2013-11-01 00:30:10  


 
  和平发展是一种状态与情境,但并不能保证大陆的飞弹瞄准的只是台湾少数的“台独分子”,并不能保证台湾大多数冀望维持和平现状的人民安全。事实上,共军与“国军”依然处于“平时的战争”(war in peace time)的对峙状态。①诚如台湾前“陆委会主委”张京育在《中国评论》发表的论文所言:“两岸双方的和平关系只是一时的权宜,和平并不稳固,所以不能站在长期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深度、广泛的制度性合作。”张京育指出“和平协议可以使两岸关系制度化、长期化,也可以为两岸终极关系的安排争取必要的时间和空间,也为两岸人民相互了解,和平共处,和平融合提供实验的进程和条件。”②由此可知,两岸和平发展不能只是政治口号的宣示,全世界的和平,都需要透过谈判,透过互信机制的建构,透过原本敌对双方认同文件的签署、仲裁与监督、保障机制的建构,才能达到真正的和平。

  台海和平发展的过程艰辛、繁复,是历史的、战争的因果,却不能视之为廉价的玫瑰花束。现在,台海需要的是和平发展之后的“和平巩固”,因为,和平发展仍有其不确定性、可变性;有人说,只要台湾不主张台独,台海就可维持和平;但什么是“台独”?“中华民国”是独台或台独?中国大陆自一九四九年十月成立后,即根本否认、否定“中华民国”的存在,是否违背事实?马英九呼吁两岸“不互相承认,也不互相否认”主权的论述,大陆可否接受?

  在台海和平发展的过程中,结束敌对状态的“和平协议”将是两岸政府不得不然、不能逃避的政治议题,而军事互信机制或是具有两岸特色的“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尤为必然。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中,亦对此议题颇多着墨。

     两岸和平发展的历程

  从历史的脉络言,台海在1967年1月13日在金门上空发生空战后,大小规模的实兵军事对抗即不复见,金马前线的炮击、小兵力的捕俘摸哨或突袭骚扰行动,则至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停止。在此之前,台海三次战争危机,均带给两岸严重的损害,国共双方均宣称各自代表“一个中国”。而在国民党戒严、威权统治下,台湾军民数十年来均深受“仇匪恨匪”、汉贼不两立的反共教育,任何来自对岸的和平议题,都视之为毒蛇猛兽般的“统战”,此一影响至今犹不能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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