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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九二共识两岸政治基础 不容否认

http://www.CRNTT.com   2011-12-11 00:22:56  


 
  五、“政府”立场对立时的“国家”

  那么,当“政府”立场完全对立时,“国家”立场上的共识还有意义吗?与之相关但更为具体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当两岸在“政府”立场上完全对立时,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事实还存在吗?如果存在,还有意义吗?这个问题不难回答。

  首先,“国家”和“政府”的差异在现代国际法和国际政治里历来具有重大意义。一个“国家”之内无论有多少“政府”交战均被称为“内战”,国际法和国际政治由此会做出不同于“国际战争”的反应。“国家”和“政府”还常常被分开对待。当一个国家被外敌入侵时,“政府”既便流亡依然被视为主权国的政治代表。国家可以没有政府而存在,如因内战暂时陷入无政府状态。政府也可以没有国家而存在,如在欧洲、非洲等地,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存在的历史并不长。

  两岸在“政府”上的分歧固然意义重大,让几代中国人为之付出代价,但两岸在“国家”问题上的共识以及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事实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这里且不说两岸如果未来实现统一对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单从当下的国际政治现实来看:如果没有两岸一中,美日台早已结盟,台湾岛早已驻满美国军事基地,台湾或许早已超过越南、菲律宾诸国成为大陆在南海问题上最大的冤家对头。一个脱离中国的台湾并没有主权自由,只有寄人篱下站在大陆敌对面的自由,台湾将成为外部力量围堵大陆的桥头堡和“航空母舰”。大陆正是利用两岸“一中”的事实遏制了两岸长久敌对的势头,缓解了来自东南方的安全威胁。

  另一方面,由于两岸同属“一中”,大陆就有理由置台湾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外部势力要想觊觎台湾,不仅要考虑台湾的反应,更要考虑大陆的反应。任何外部势力要想侵犯台湾实际控制领土,大陆决不会坐视不管。实际上,只要维护“一中”的国际法地位,台湾就可以享有大陆的安全保护(笔者这样说,决无意以大视小。大陆保护台湾自觉自愿,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台湾同样有权保护大陆,1988年中越赤瓜礁海战,台湾海军就曾为大陆海军提供方便。两岸继续在南海问题上合作,实际上是当代国际规范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两岸同属“一中”,显然减轻了中华民族整体的外来威胁。至于建立在“一中”基础上的两岸同胞之情和经济上的减税让利、互利双赢,更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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