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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九二共识两岸政治基础 不容否认 | |
http://www.CRNTT.com 2011-12-11 00:22:56 |
至于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国际共识,自有大量历史文献和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以及诸多中外建交公报等国际法文件以为佐证,环环相扣,确凿无疑,不待笔者赘述。 六、“台独”与“九二共识” “九二共识”的核心是“一个中国”,否定“九二共识”自然是主张“台独”者合乎逻辑的政治立场。而所用的方法不过是有意混淆“国家”与“政府”的区别,玩弄偷换概念的游戏。也就是利用两岸在“政府”上的分歧,否认两岸存在“国家”上的共识,和两岸对“政府”分歧的承认。 谋求“台独”者往往不承认或曲解相关国际法文件,无视“一中”存在的客观现实,或主张“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或主张“台湾地位未定”论。他们依据自己的立场否定“九二共识”并不奇怪,但依靠否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来表达自己的立场,不免显得掩耳盗铃,欠缺政治格调。李登辉本人就是1992年台湾方面口头表述方案的拍板定案者,蔡英文曾长期主管两岸事务,对“九二共识”的形成过程应该并不陌生,岂能闭眼不见“九二共识”存在的客观事实?李、蔡大约不会去想,假如没有“一中”的客观事实,可能连“台独”这个词汇都没有存在的根据和理由。 特别是,两岸近几年签署的协议都是建立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如果否定“九二共识”,是否要连同这些协议一概否定?否定了“九二共识”还有两岸继续协商谈判的可能吗?如果台湾本届当局达成的共识,下一届当局可以随意否定,则台湾的信用何在?面对这样一个可以随时变更立场的台湾,大陆岂敢在国际空间等重大问题上随意释放善意?这对台湾有利还是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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