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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应让证据和法律说了算 

http://www.CRNTT.com   2013-08-09 12:25:43  


 
林海东:“中国好母亲”梦鸽应适可而止

  2013年08月08日11:05来源:搜狐评论 作者:林海东 

  8月7日凌晨,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布微博,证实梦鸽已于6日向警方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早已狗血淋漓的李天一案,终于迎来了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桶狗血。

  梦鸽报案的案由,之前已经广为人知。如果说之前“卖淫嫖娼”、“敲诈勒索”还是舆论战的话,那么,现在已经变成了正式的指控。据兰和律师说,其实李家“在三月已经向警方报案,但未能引起重视”,称警方当时并未立案。至于警方当时为什么不立案,兰和律师说,“这你要去问警方了”。

  我想,关于这个问题,警方现在肯定不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毕竟现阶段并不是每一个信息都能得到相应的回应和准确的答覆。我们所能做的,其实就是坐等,看这一次警方是否能够立案。而警方此次立案与否,实际上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梦鸽此举,无疑会激起更多的民愤,但也会让某些人相信李家真的掌握了一些证据。自打前些日子“卖淫嫖娼”、“敲诈勒索”的说法传出来,舆论已经出现了分化的现象。据我对网上言论的观察,有一些人很相信酒吧是“卖淫嫖娼”的所在,在他们的逻辑里,好人不去酒吧,酒吧里的女人要么是“堕落女”要么是“失足女”,李公子犯案也不过是苍蝇叮了有缝的蛋。这个逻辑其实很糊涂,也很混蛋,因为它的预设前提是“酒吧是罪恶的渊薮”。持这种逻辑的那部分人,可以亲自去各种酒吧考察一下,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

  但这一部分人的存在,实际上并没有扭转此案舆情的走向。李家连串的所作所为,无论是“请求公开审判”的姿态,还是“犯到哪,办到哪”的表态,不仅没有获得舆论的同情和支持,相反愈加使舆论鼎沸。灭火不成,反倒火上浇油,连带着李家的律师们也成了“罪人”。

  在这种舆情状况下,梦鸽高调报案,很有一些“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意思,俗称“顶风上”。这一方面说明梦鸽救子心切,另一方面也说明李家已经无所顾忌。护犊子,是本能,也是某种策略。因为之前“请求公开审判”的姿态和“犯到哪,办到哪”的表态,已经展现了李家的“大义灭亲”,现在再来展现一下救子心切,这会让人物形象更丰满,戏更足,而且正式提出指控和报案,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向公众表明李家可能真的掌握着一些什么。

  但问题是,李家现在已经到了一个“猪八戒照镜子”的地步,说什么做什么大家都不相信,什么招数儿使出来都不管用,越做越错。在汹涌鼎沸的舆论面前,李家每说一句话、每做一件事,都只是给公众树立了一个新靶子,让已经对此案产生相当“审丑疲劳”的公众找到新的槽点。这种时候、这种情况下,闭上嘴,收住手,静待法院开庭,把战场挪到法庭之上,可能才是李家的最好选择。但似乎李家及其律师们铁了心要打一场庭外口水战,虽然看上去他们毫无胜算。这大概也算是这出大戏中的悲情戏码吧?

  今天看到有人说梦鸽报案是想做“中国好母亲”。这是调侃,也是反讽,表达了很多人对梦鸽作为一个母亲的看法。自打李天一进入公众视野那天开始,他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两年左右的时间内,这个未成年人先后无证驾车、动手打人、劳教一年、涉嫌强奸轮奸,他之所以有今天,梦鸽这位母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番案发之后,梦鸽的爱子心切、救子心切虽然可以理解,但她的很多做法实际上依然在延续着一贯的溺爱。

  无论此案案情究竟如何,但从警方侦查、检方起诉看来,李天一涉案犯法都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梦鸽报案其实不过是一种鱼死网破,她要把与李天一案有关的人都拖进来,即便不能让儿子脱罪,也尽可能让他获得轻判。

  但,梦鸽能如愿吗?这是个问题,也是个杯具。而梦鸽“不抛弃、不放弃”的种种努力,看上去更像是一条不归路。适可而止,或许可以避免更大的杯具,避免更多的狗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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