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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建立两岸共同保钓论述制高点

http://www.CRNTT.com   2013-05-13 00:37:45  


 
  日本方面确曾对钓鱼台做过调查,但调查的结论是钓鱼台等岛“并非无主之物”。日本官方文件显示,日本从1885年开始调查到1895年正式窃占,始终是秘密进行,从未公开宣示。1895年1月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乘战胜之机以文书作业方式将钓鱼台列屿编入日本版图,日本的行动是“秘而不宣”伺机窃占的策略,它对钓鱼台的占有自始至终没有作占领宣告、未经天皇发布敕令召告全世界,外界因而无从知悉,违反了上述国际法“先占”法理,整个占领过程是明知“并非无主之地”却秘密不法窃占,因而在国际法上自始无效。有关此点,我在《中国评论》2012年9月号〈两岸共同维护钓鱼台列屿〉一文中已有详细的陈述,此处不再累述。

  对于两岸来说,钓鱼台列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在1895年1月起的行为是窃占。但是日本却认为,在《马关条约》签署以前钓鱼台列屿已正式纳入日本领土,因此,《马关条约》不涉及钓鱼台列屿主权的转移问题。

      1895-1945年期间的争议点:钓鱼台列屿与台湾的关系

  这一段时间,由于清廷在《马关条约》中将台湾割让给了日本,钓鱼台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自然也就割让给日本,因此,站在中国的角度来说,日本要如何处理台湾与钓鱼台列屿的事,已经是日本的权利。不过,从地理上与使用者来说,钓鱼台列屿及其附近海域经常为台湾渔民所使用。例如1915年日本台湾总督府殖产局编纂的《台湾の水产》刊物中即称“尖阁列岛渔场…为以台湾为根据地的鲣勋船…最重要的远洋渔场之一”。并且该刊附有鱼场图,明白将钓鱼岛划入台湾的“真鲣鱼场”范围。(该刊第二号,大正四年(1915年)1月17日,页15)。

  钓鱼台列屿的岛屿属于台湾渔民的渔场,因此可以说是台湾的历史海域,这个事实对于证明钓鱼台列屿与台湾有关而与琉球无关有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日本在殖民时期将钓鱼台列屿划入冲绳县,当时台湾也割让于日本,因此,这段时间钓鱼台列屿归属于日本并无法律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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