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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建立两岸共同保钓论述制高点

http://www.CRNTT.com   2013-05-13 00:37:45  


保钓涉及中美日博弈,背景复杂。
 
  1972年9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到北京与中共谈判建交时,双方并未公开提钓鱼台列屿问题。中共后来表示,当时中共与日本协议此问题看待“以后再说”,即“搁置争议”。1978年8月12日中共与日本签订友好和平条约时,并没有处理钓鱼台问题,而向日本表示,此事要留待下一代去解决。

  这段时间的争议,我们可以归纳出几个重点:第一、台北与北京均以钓鱼台列屿与琉球无关为理由,坚持钓鱼台列屿的主权与行政权均不应随着美国将对琉球的行政权转移给日本而转移。第二、美国亦同意,钓鱼台列屿权利转移只有行政权而非主权。

  由于1978年底,美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断交,华府不再与台北有关于钓鱼台列屿的对话与文件,但是就最近2010年起美国政府的公开发言来看,美国政府认为1972年与日本签署的《返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台行政权转交给日本,并不意味着对钓鱼台的主权主张有任何倾向。

  但是美国亦表示,虽然美国在钓鱼台主权问题上持中立态度,但《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对象,确实包括钓鱼台。因为《美日安保条约》规定其适用对象为“日本拥有行政权的地区”。美国此举自然是为了战略的考量而回避问题的解决,在东亚战略考量上,美日双方都对彼此有需要,致使出现美国将不是自己主权的地方转移给他人使用,而且双方私相授受地共同维护其来源不法的使用权。

      第一个战略制高点:二战后的政治安排没有被充分履行

  由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日本在钓鱼台列屿上主张的立论在于:第一、钓鱼台列屿与台湾无关;二、钓鱼台列屿的归属与日本获得琉球的行政权有关,也就是说,日本是从美国的手上获得钓鱼列屿的主权与治权,获得琉球的治权,由于美国(单方)同意日本对琉球原有“剩余主权”,加上美国转移的治权后,琉球即完全属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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