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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杀副局案为何改判死缓

http://www.CRNTT.com   2011-04-29 12:06:19  


 
湛江“官杀官”案再起波澜 投案自首可否免死?

  2010年10月30日23:31正义网
 
  3年前,时任广东省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宣雄,在办公室里将副局长陈振华杀死。案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审、二审中,宣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认定其有自首情节,裁定发回重审。局长能否活命?三年前他究竟因何杀人?都给人们都留下悬念。

投案自首可否免死?湛江“官杀官”案再起波澜

  □徐胜利 本报记者 田加刚 发自广东湛江 2010年10月30日

  在死刑复核的关口,宣雄的命终于保住了。这位曾经的渔业局局长,因故意杀害其同事——一名副局长,引起媒体、社会乃至当地党政机关的极大关注。

  日前,在死刑复核程序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对此案作出如下裁定:被告人宣雄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雄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宣雄作案后在亲属的规劝和陪同下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而一审、二审中,被告人宣雄均被判处死刑。截然不同的结果使这起“官杀官”案再起波澜。

副局长办公室殒命

  3年多前,广东湛江市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里传出了一宗震惊全社会的凶杀案。

  当日上午,该局副局长陈振华在假日值班期间被人杀害,陈尸其办公室内。10时51分,该局局长宣雄在其亲属陪同下来到遂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宣雄供述:2006年12月30日,他在组织部门到其单位考察领导班子后,听到有人议论副局长陈振华将要接替他当局长,认为是陈振华抢占其职位,遂心怀不满,并产生杀害陈振华的念头。

  “不能让他(陈振华)这么威风,要想个办法置他于死地。”当日下午,宣雄购买了扳手,藏在了办公室的抽屉中。宣雄事后称,每每这样想时,思想斗争很激烈,内心也很痛苦。“买扳手的时候,心想如果不杀陈振华,也可以拿回去修水龙头。”

  整个元旦假期,杀与不杀的念头在宣雄的脑海中频繁更迭,直到2007年1月3日再度看到陈振华。

  “这电脑很漂亮啊。”9时许,在陈振华的办公室,宣雄趁其不备,掏出了裤袋中的扳手,用力向陈振华后脑砸去。宣雄随后在办公桌上拿了张报纸,包好扳手与裁纸刀,走出了陈的办公室,关上了木门与铁门。

  宣雄开着摩托车回到家中。他把扳手与裁纸刀用自来水洗净,藏在了二楼杂物间的工具箱里。约10时,宣雄拨通了妻子李艶霞的电话,让她迅速回家。

  回到家中的李艶霞,听到丈夫刚刚在办公室杀死了人,她一下子蒙了。

  案发后李艶霞劝丈夫自首。宣雄在家人的陪同下,于案发当天,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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