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之理”(principle of actualization)又名“存在之理”(principle of existence),它跟“形构之理”(principle of formation)之间的区分,对于瞭解中、西文明的差异,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须在此细加析论。本书将中、西文化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系统”,中国的文化系统源自于《易》经,西方文化系统源自于《圣经》和希腊神话,这两种文化系统各有其“存在之理”与“形构之理”。牟氏说:宋明理学是一种“存在之理”,这是正确的。然而,中国传统文化并非没有“形构之理”。
“中西会通四圣谛”书系的第一部《超越与实在:牟宗三的科学观》很清楚地指出:道家解释《易》经,早已发展出一种李约瑟所谓“有机论”的科学(organic science),跟西方文化中发展出来的“机械论”科学(mechanic science)并不相同。乍看之下,这似乎是个不相干的议题,然而,牟宗三在他的大论述中没有正视中、西文化系统的根本差异,结果却可能使港台新儒家蒙受无法继续扩展之“苦”。
4、刘述先说“理”
另外一位“第三代现代新儒家”学者刘述先(1934-2016)在《朱子哲学的发展与完成》一书中,从思想史的角度,回顾朱熹一生治学的历程(刘述先,1982)。该书指出:朱子求学,从“未发工夫”入手,在“中和万说”阶段,经“己丑之悟”有了新的体会,而作“中和新说”。朱子先完成〈已发未发说〉一文,再修改成一篇精要的〈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朱子说:
按《文集》、《遗书》诸说,似皆以思虑未萌、事物未至之时,为喜怒哀乐之未发;当此之时,即是此心寂然不动之体,而天命之性当体具焉,以其无过不及,不偏不倚,故谓之中;及其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则喜怒哀乐之性发焉,而心之用可见,以其无不中节,无所乖戾,故谓之和。此则人心之正,而性情之徳然也,然未发之前,不可寻觅;己觉之后,不容安排,但平日荘敬涵养之功至,而无人欲之私以乱之,则其未发也,镜明水止;而其发也,无不中节矣,此是日用本领工夫。至于随事省察,即物推明,亦必以是为本,而于已发之际观之,则其具于未发之前者,固可黙识。故程子之答苏季明,反复论辩,极于详审,而卒之不过以敬为言。又曰:“敬而无失,即所以中。”又曰:“人道莫如敬,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又曰:“涵养须是敬,进学则在致知。”盖为此也。向来讲论思索,直以心为已发,而日用工夫亦止以察识端倪为最初下手处,以故阙却平日涵养一段工夫……(文集卷六十四)
这篇文章可以说是朱子的呕心沥血之作。然而,朱子一生治学所要彰显的儒家精神究竟是什么?它对现代华人又有什么意义?刘述先受到西方哲学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影响,认为人必然会有某种终极的关怀(ultimate concern),他因此而对宋儒所提的“理一分殊”重新作出“创造性的诠释”。在他看来,超越的“理一”,是贯通古今中外的,但它的表现则依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不能抹煞“分殊”层面的差异。譬如先秦的孔孟、宋明的程朱陆王、以及当代新儒家,他们思想学说的建构与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均不相同,但都归本于仁义,并注重对生生不已的天道和悲悯恻隐之仁心的体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