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台湾经济与两岸合作:实地考察和战略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07-05-22 17:03:29



  (二)把寻求两岸可持续发展(永续发展)作为新世纪两岸合作的重要内容

  我在台湾考察时,台达集团创办人郑崇华先生送我一本书,是美国学者霍根等着的《自然资本论——关于下一次工业革命》,并在赠言中写道:“我们应该觉醒!不要把经过46亿年孕育出适合人居住的地球,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现在还不到地球年龄千万分之一的时间内,对自然物资及能源不当使用或作无效的浪费,把这美好的自然环境破坏殆尽。”由此促使我从更广阔的范围内思考下一次人类经济革命的新内容。

  基于这种趋势,我认为,应该把寻求两岸可持续发展(永续发展)作为新世纪两岸合作的重要内容。

  首先是两岸之间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应该说,台湾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有不少先进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除上次参观垃圾处理厂留有深刻印象外,本次在考察台达电子厂时又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比如,台达电子公司办公大厦内,一进大楼迎面位置是楼梯,而电梯都设置在隐蔽处,公司解释说,此举是希望员工多走楼梯,这样既节约电能,也有利于促使员工锻炼身体。另外,在台达电子公司厂区内,我发现水沟中有一些枯朽的树干和树枝,我好奇地询问为何不进行清理,厂方说,这是特意放置枯枝败叶以生虫,生虫的目的是引鸟、从而形成一个生态链,使厂区生态多元化,这给大陆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大陆方面看,目前正在千方百计地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在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回圈经济和治理环境污染等领域有旺盛的市场需求。据环资部门测算,“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约需1.4万亿元,其中,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置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等重点环保工程,需要投资约2600亿元;在节能领域,仅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预计就需要投资6000多亿元。按此趋势,节能、环保将成为两大新兴产业。这表明,两岸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更重要的是,两岸应携起手来作为一个整体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国家进行资源和环境合作。我在台北“中石油”公司参观时,中石油董事长的一句话给我很大启发。他说,两岸石油公司能否联手到非洲共同开发石油?由此使我想到,基于当前全球的资源形势和全球气候环境变化,我们是否应提出两岸作为一个整体,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更大范围的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合作,如推动两岸企业合作投资国际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推动两岸企业合作投资国际环保行业等。如果能在这方面有所启动,两岸的经济合作就会有明显的拓展。

  (三)开拓两岸在解决民生问题、实现社会公义方面的合作

  这方面的合作迄今是两岸合作中的薄弱环节,由于受意识形态的干扰,有的地方甚至是空白。但现在情况有新的变化:一则,大陆目前正在创建“和谐”社会,尤其是关注“民生”问题;二则,台湾也在创建“公义”社会,强调“博爱”。必须认识到,和谐、民生、公义、博爱这些理念不只是某一方所特有,而是两岸人民甚至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在这一点上,两岸都要抛弃传统偏见,在指导思想上有所突破。

  在这方面,鉴于台湾的人均GDP已经达到1.5万美元,在社会事业方面有一些先行做法值得借鉴。比如,在教育方面,他们已完全实现9年义务教育(目前正在研究实现12年义务教育),并且社会上有尊师重教的风气。目前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的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7.9%和82%。公共教育经费占本地居民生产总值的比重1990年代一直在6%以上,近年也在4-6%之间。在医疗保障方面,2005年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231万人,约占当年总人口2277万人的98%,基本上可称为“全民医保”。此外,由于台湾较早遇到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危机,因此两岸在加强老人安养体系及因应“少子化”危机方面,具有合作空间。应把社会和民生方面的合作作为未来两岸合作的重点之一。

  (四)改变目前视“台商”为“外商”的做法,在机制性安排方面将台资比照“内资”来操作

  目前大陆在与台资合作方面,是把台资比照外资来处理的。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台商企业有一种“外化”的感觉。在讨论中,一些台商之所以反复问“自主创新”的“自”是什么涵义,包不包括台商,是这种心态的一种反映。在是不是一家人的问题上,他们非常在意。我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合作应该实行国民待遇原则,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在WTO框架下,仍有文章可做。比如,在内地与香港建立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就是一种有效的机制性安排的尝试。对于台商投资,要改变目前视“台商”为“外商”的做法,在机制性安排方面将台资比照“内资”来操作,切实把台湾企业视作中华民族自己的企业。具体来说,在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规划布点、信贷融资等方面,可以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给予台胞投资特别是重大专案一定程度的倾斜。从这个意义上说,“自主创新”的“自”,不是“小自”,而是包括台商企业在内的“大自”。两岸均应该树立一种新世纪的“大自主义观”,挥别在台资、陆资问题上的体制性尴尬。

  在两岸交流中,对台湾同胞以一家人的亲情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在目前台湾岛内现实的政治生态格局下,我认为可把支撑点放在台商。鉴于两岸都在推进经济转型,各自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正常化的沟通管道,深入探讨两岸交流和合作中的相关问题,以推动两岸经济和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发展。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07年5月号,总第113期)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