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周转多要钱 重复征税压死物流
1、税收分灶吃饭 物流业一大半利润纳了税
近日,央视揭露,中国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18%,已为当前高物价的重要推手。央视记者进行了密集深度的调查,解密物流业的高成本。央视调查发现,高额的过桥过路费、肆无忌惮的乱罚款、压得生产厂家喘不过气的进场费,以及重复征税等种种物流业的成本负担,层层迭加,共同推高了物价成本。(广东《时代周报》)
对物流企业的税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算过一笔账,正常经营的企业,纳税总额约占到利润的58%~72%。其中,利润的25%是企业所得税,10%是土地使用税,再加上营业税及其他税。早报记者瞭解到,根据物流企业类别的不同,所纳税目或还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需要购置车辆的物流企业要担负17%的增值税进项税,以及车辆购置税等。“58%~72%只是显性税收,隐性税收还包括燃油税、个人所得税等。”贺登才说。(上海《东方早报》)
市场经济崇尚精细分工,转包、联运、挂靠等网路化经营、一体化运作成为物流业的基本模式,然而这一发展趋势却在现行纳税政策下遭遇尴尬。由于各地税收是画地为牢,分灶吃饭,每转包一次,就要开一次票、纳一次税。专业分工越细,交易次数越多,重复纳税额度就越大。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桂寿平研究发现,水路与陆路、公路与铁路的联运业务,成为重复纳税的重灾区,以至于一些企业宁愿选择分工少、效率低的方式来运营,仅仅是为了少缴税,保住利润。(江苏新华报业网)
2、税改按兵不动 试点企业成了卸责藉口
重复纳税不是简单的“多收三五斗”问题。税收是国家财政的根本,也是国家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一方面我们需要更多的税收来改善公共福利,另一方面更需要科学制定税率和税赋的品种,让社会有效运转,促进各个行业的协调发展,从而增加社会财富。税收是一个复杂的命题,政府利益和企业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如何平衡,如何协调,考验着执政者的能力和智慧。(北京CCTV经济半小时)
困扰物流业的重复计税问题,很多年前就已经引起决策部门的关注,并早在2005年就对规模物流企业进行了少量试点,而且试点的结果是一家企业每年能因此增加三分之一的收入,事实上造成近600家试点企业对600多万家其他物流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当所有物流企业本当公平享有的合理待遇,成为少数试点企业长期独享的超待遇,这对于税改部门来说理当成为一种压力,而不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藉口:看,我已经在试点了,这说明我不是不关心。
继2005年发布《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之后,2009年国家制定并通过物流产业振兴规划时,推进物流业税制改革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但事到如今,试点依旧只是试点,业界企盼也依旧只是企盼;当然,提出振兴物流业时“我国物流业总体水准落后,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效益提高”的背景也未能发生改变。振兴物流业,是促进生产、拉动消费、降低物价、控制通胀的重要手段;然而真要振兴物流业,光靠“九大重点工程”之类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出现失衡经济现象要首问税收之责,振兴落后经济产业也唯有税改先行。(山东《青岛日报》)
3、新规或将出台 企业税负恐不降反升
据瞭解,目前最新的政策进展是,国家发改委对物流振兴规划的细则制定已进入尾声。(广东《21世纪经济报导》)
即将颁布实施的《物流业振兴实施办法》将在信贷和土地政策上给予优惠,但是业内担心的是,新政实施后对物流业征税办法,由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物流企业的税负反而可能增加。
现行的营业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和服务两大类,运输类的营业税率为3%,而服务类的税率为5%,按照活动不同物流公司被征收3%~5%税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称,国家税改的方向是不增加特种税,使用统一税率,那么不是营业税就是增值税。物流业要放到增值税的范畴里去考虑。按照增值税来算的话,目前增值税只有两档17%和13%。如果按13%来征的话,物流业因为很难计算增值部分,所以很难抵扣的,所以这样很容易提高物流业的负担。(北京凤凰网)
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也指出,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作为征税依据的,参照制造业的征税标准对物流业进行征税不太符合物流业的实际。他以汽车制造业为例称,从铁矿石到钢铁到钢带到汽车,每一个环节的增值都很多,例如50元的铁矿,150元以钢铁卖出,只以100元的增值进行纳税。而物流属于服务业,增值部分较低。而且由于物流业没有办法减去成本,以增值税征税,其税基基本上还是营业收入。加上物流周转环节很少,外包的比例非常低,只有不到50%。因此增加的税负往往只有一家或者两家公司分担,实际上相当于增加物流业的税负。
恽绵建议,国家给物流业一个固定在5%征收税率,这样计算下来,物流业基本可以维持之前的税负。(上海《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