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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伏法彰显决心 昭示北京铁腕治腐
http://www.CRNTT.com   2007-07-11 22:44:37



四、还须进行制度反思 郑筱萸下场警示世人

1、腐败幷非个人行为 郑筱萸案揭示体制漏洞
  在郑筱萸在任期间,中国爆出多起药品食品安全大案,涉及数以十万计受害人,合共死亡人数最少有35人,连美国方面最近也藉食品安全问题欲打开中美贸易问题的新战线。中国媒体指郑“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制度上应如何改良,才可避免张筱萸、李筱萸的出现?(马来西亚《南洋商报》)

  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少数腐败分子出现的这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整个系统来说,确实让我们蒙羞。”另外,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有监察部官员明确表示:“郑筱萸的问题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

  来自体制内的两种评价,给人们造成这样一种影响,似乎郑筱萸的职务犯罪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无关,完全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他的腐败给全国的药监系统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形象损失”。这样的说法让人感到,社会从制度层面来讲,幷没有通过郑筱萸的犯罪而获得更深刻的教训。(湖南红网)

  郑筱萸留下的社会教训,不在于个人的道德失守和腐化堕落,而在于让大家看到了一种“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改革中的腐败”。综观他的犯罪经历,其中不仅有上级与下级之间、企业与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更在于他作为制度的设计者,在新制度诞生前,就为自己预留了权力寻租获利的缝隙。他本是改革的执行者,但却成了借改革之机的最大牟利者。郑筱萸现象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教训,当年因药监管理地方分权,而造成了种种乱象,人们希望药监系统能够垂直管理,但是改革的结果却是少数人从此大权独揽;人们希望传统制药企业能踏上现代化生产的列车,结果,在地标升国标及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中,郑筱萸等人拥权自肥……(河南《河南商报》)

2、腐败者实是土皇帝 中国反腐成本代价极高
  在问题的深层,郑筱萸案也反映中国的反腐成本依然极高: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举报国家药监局贪污的张志坚和高纯,前者因为转载网上文章揭发贪污事件,结果被囚9个月,至今仍然失业;后者本来是江南最大一家抗生素制药厂的制剂室主任,拥有执业药剂师资格,后来,高纯举报药监局违规协助自己公司注册药物,被公司领导殴打,更被剥夺专业资格。现在郑筱蓃虽已被判死刑,但其举报者却已前途尽毁。在如此背景下,试问有谁愿挺身而出举报贪官?

  说到底,中国的政治制度缺乏制衡力量才是中国贪腐猖獗的关键。在中国,地方和部门的中共党委书记,在其管治范围内几乎就是土皇帝,媒体称中共近日研议推行党内民主,这可说是积极的一步。(韩国《朝鲜日报》)

3、漏网之鱼仍将存在 大陆须建现代反腐制度
  被判犯有受贿罪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中共高层表示要从中吸取教训。然而分析认为,处决郑筱萸幷不足以遏制中国普遍存在的官员贪腐行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从法律角度而言,遏制官员贪腐的关键不在于惩罚的严酷性,而是在于惩罚的必然性。胡星斗指出,杀了一个郑筱萸,千千万万个郑筱萸仍然逍遥法外。(河南大河网)

  胡星斗说:“目前中国的问题是,不被惩治的贪官太多。调查表明,96%、甚至99%的贪官都没有受到惩治。因此,官员犯法的成本非常低,风险非常小,收益非常大。所以,关键就是如何提高他的成本。”

  胡星斗说:“能否治理腐败,关键在于能否建立现代反腐制度,特别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能否建立现代新闻制度,也就是新闻自由,媒体要对官员起到监督作用。第二是要建立官员收入申报公开的制度,要建立官员的财产实名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旦中国建立了新闻自由和官员收入申报公开制度,官员贪腐行为将减少80%左右。(广州金羊网)


  如今,郑筱萸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有效监督官员腐败的制度幷未成型,下一个郑筱萸会是谁?下一个被枪毙的又会是谁?谁也说不好。(北京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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