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卖拍黄瓜,违规被罚
去年10月,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销售凉菜“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该店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今年2月,多家媒体报道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同样无资质。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
7月25日,池州人网上,一餐饮店老板反映,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而已,难道我心不疼吗?”
的确,对于小本经营,5000块的罚款数目不小。尽管执法有据,这一现象还是引发了诸多争议。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梁三利在撰文中提出疑问:从黄瓜从国外传到中国之日起,街头小店、市场小贩,拍个黄瓜,放点蒜泥,民众来上一盘,有时配杯老酒,其乐融融。这种简便做法已经延续了多年,是否有行政许可之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