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一事曝光后,受到舆论的极大关注,各种“花式罚款”和“罚款式创收”乱象也再度被推到前台。对我们来说,揭露弊病容易,如何真正堵住各类乱罚款和“罚款式创收”的黑洞,理应成为此次事件的最大着力点,也是当务之急。
小商贩卖区区20元的菜,仅因农药残留不合格而被罚款6.6万元,个中的是非曲直,明眼人一目了然。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何以作出如此执法裁量?是肆意妄为还是为完成“财政创收”?这些都令人猜想。
客观地说,随着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推进,各地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均大幅提高。若追查责任和原因,“卖菜巨罚”很难说是某些执法者的个人乱作为,而是按照食安法的相关规定。问题在于,小商贩有无能力负起鉴定蔬菜农药残留合格与否的责任?同时,此事中的“当罚”的“当”如何定性,以及罚多罚少的度如何把握,如此之大的执法裁量空间,无疑为乱罚款预留了“漏洞”。
事关人命的食品违法现象理当受到严处,公众也曾为“史上最严食安法”而欢呼,但严法有时也是双刃剑,当法规幷不十分成熟或给执法者裁量空间过于宽泛时,其危害就不容小觑。因此,进一步规范法律和细化执法规程、依据,恰是“卖菜巨罚”事件给人们的现身说法。
乱罚款的背后常伴随着“创收式罚款”的冲动,其弊由来已久,也备受公众痛恨。中央曾三令五申严禁,日前国务院还专门发文,要求“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但此种乱象依然屡禁不止,这显然与某些地方将“罚没收入”当成财源之一有关。如果不能彻底切断其根源,乱罚款势必难以根除。此前被曝光的“罚款包月”正是这种乱象的缩影。
榆林乱罚款事件是被国务院督查组查处的,而从披露的情况看,类似事件当地已发生数十起,说明幷不是个别现象,但此前为何没有被曝光、查处?这本身足以发人深省。显然,如果不能从法律源头堵漏,幷建立起严格的稽查、监督机制,“创收式罚款”的乱象就不可能根除。(来源:羊城派 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阅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