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30余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21.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91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9479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6085件。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数据公告》显示,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3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6%。
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国际交往的顺利开展、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无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
2014年,经中央批准,北京、上海、广州成立了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院,奠定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的审判体系。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掀开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序幕。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法庭的机构性质、受案范围、程序衔接、审判运行机制等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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