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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中评社北京10月23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投资入股分红还是受贿?从贵州省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付虎伦案说起
特邀嘉宾
刘辰暄 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张声超 贵阳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余川平 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
邓跃宽 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编者按
本案中,付虎伦收受严某和傅某给予的清怡公司“高管工资”行为是何性质?严某、傅某通过将他人假冒成清怡公司高管人员领取薪资交给付虎伦使用,付虎伦为何不构成贪污?付虎伦收受何某的221万元究竟是受贿还是投资入股分红?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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