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阳,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牵头区委办、人社、信访、司法、审计等部门组成容错裁定委员会,对重大复杂疑难容错事项“一事一议”,会商研究后再予以裁定。同时出台《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信息传递机制》,加强与审管办、企业服务中心、工商联等单位互动,重点针对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中需容错纠错事项、对企业容新容缺等可容事项提前介入研判,为干事创业“兜底”。
严管厚爱,监督执纪有“力度”也有“温度”
“丁某作为具体负责人,全程参与了项目合同签署,但在合同签订时未给出合理建议,导致未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我们综合考虑相关事实、情节,其没有决策权且未造成实际损失,建议由政务处分改为诫勉处理。”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以过错和处罚相匹配为原则,对潮鸣街道干部问责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建议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关注丁某思想与工作状态。
执纪问责是利剑,唯有精准方有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强化精准问责意识,严格依据违纪情节和性质,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逾700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六成以上。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在精准问责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着力构建预警提醒机制,就发现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及时通报相关党委(党组)开展谈话提醒,同时针对首次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积极适用“第一种形态”。
“党员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监督执纪要善于‘治未病’,让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杭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洪国庆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预警提醒,通过风险预警、关爱提醒、监督预防等“组合拳”,进一步压紧压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同时定期排查防控廉政风险隐患,加强风险岗位、重点人员谈话提醒,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规范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多措并举筑牢“防火墙”。
“刚开始心理负担很重,害怕看到领导和同事,工作起来也没什么劲儿,只想早点下班。”此前,上城区南星街道紫花埠社区“90后”干部王某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在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后,一度产生了“躺平”心理。察觉到相关情况后,南星街道纪工委先后三次开展回访教育,鼓励王某正确认识错误,主动融入集体。经过教育帮助,王某重拾信心,更加积极投入到基层工作中,日前还被评为区优秀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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