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贸易中心
58. 全球贸易格局不断变迁,部分供应链正向“全球南方”及“一带一路”国家迁移,内地企业也积极走出去。
59. 《2024年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在“国际贸易”和“商业法规”排名全球第一,是海内外企业设立管理离岸贸易和供应链国际总部的优先选择地。
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60. 香港拥有丰富离岸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的优质人才和网络,包括生产链管理、出口信用风险管理、贸易融资、营销、检测认证、会计等专业服务。我们会加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
(i)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机制——投资推广署与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会建立机制,加强对接,吸引内地企业到香港建立国际或区域总部,并为在港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元专业谘询服务,协助它们“走出去”;
(ii)加大保障企业出口——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的法定最高弥偿百分率会由90%提升至95%,并提供更多、覆盖地区更广的免费买家信用调查服务。信保局亦会扩大对电商的融资支援;
(iii)健全出口信用服务——推动中国信保落户香港发展,提供海外投资及较长投资年期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在港内地企业“出海”和外资进入内地时,提供更完善出口信用服务;
(iv)推动贸易融资电子化——金管局正透过“Ensemble”项目沙盒试验电子提单代币化,善用科技降低欺诈风险,协助金融机构批出贸易相关融资。金管局会和其他地区以试验形式,制订传输相关贸易资料的机制,促进跨境数据流动和国际贸易数码化;亦会透过“稳定币发行人沙盒”,让潜在发行人测试不同区块链应用场景,包括跨境支付解决方案;及
(v)利用数据提升金融服务——金管局“商业数据通”预计明年与土地注册处系统连接,协助银行善用数据优化服务。
扩展全球经贸网络
61. 除扩展欧美市场外,我们会继续扩阔经贸网络,尤其“一带一路”国家,包括:
(i)加大开拓内地服务贸易——在刚签署的CEPA服务贸易修订协议(即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内地对多个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包括建筑工程、检测、认证、金融、电影、电视等,更在大部分领域取消经营三年规定优惠香港,同时吸引更多初创企业、海外企业和人才落户香港以进入内地。我们会落实协议,并加强推广和提供协助;
(ii)强化贸易机制对接——继续争取早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我们正分别与孟加拉国和沙特阿拉伯进行投资协定谈判,并计划分别与埃及和秘鲁开展谈判。我们已完成与秘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期望今年内正式签署。我们亦会扩展全球经贸办事处网络,聚焦新兴市场经贸联系;及
(iii)加大重点市场拓展——我们会继续积极外访“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率领工商界及专业服务界到“一带一路”市场考察,并筹办“一带一路跨专业论坛”,推广香港专业服务。
推动总部经济发展
62. 政府将加大力度吸引海内外重点企业在香港设立总部或分部业务。财库局今年内提交条例草案,制订引入公司迁册机制,让有意来港的公司,无须先在海外的原注册地清盘并在港成立全新公司,而可保留公司的法人团体身份,让公司业务得以持续运作,简化流程、节省成本。
63. 我们会提供方便,让香港注册公司的外国人员(包括非永久性居民)到内地的“一签多行”签证有效期增至最长五年,并获加快处理。
64. 为更吸引内地企业利用香港“出海”,我们会提供更多金融服务,促进内地金融企业国际化,把海外业务在香港统筹管理。金管局正就增强离岸人民币流动性、科技应用和国际合作上,研究助力“出海”的内地企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便利。
促进烈酒贸易
65. 现时香港对烈酒(酒精浓度多于30%的酒类)征收进口价100%的税款。为促进烈酒贸易,带动物流和储库、旅游和高端餐饮消费等高增值产业发展,政府参考取消红酒税带动红酒贸易的成功经验,即日起,进口价200元以上的烈酒,200元以上部分的税率由100%减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分,及进口价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税率则维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