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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首案背后的破产之惑
http://www.CRNTT.com   2021-07-29 21:27:53


 
  梁某某介绍,创业后期陷入债务困境后,生活及精神压力特别大,也经常会收到催债电话,其家人也因此面临较大的精神压力。为了偿还借款,2020年梁某某应聘至目前就职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每月税后收入约2.2万元,但对高额的债务而言仅是杯水车薪。

>>欠的钱不用还了?

三年内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与滞纳金部分获得免除

  今年5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梁某某的个人破产重整申请,幷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梁某某申请破产时申报的债务总额约75万余元,涉及包括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13家债权人。截至债权申报截止之日,共有1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30笔债权,债权总额648289.02元,均为普通债权。经管理人审核,债权人以及债务人核对无异议,深圳中院依法裁定确认10家债权人的债权,共计564216.91元。

  经梁某某自主申报与管理人调查,其家庭名下无房无车,现金财产仅余8万余元,本人名下有2项公司股权、2项有效知识产权。

  梁某某提交的豁免财产清单显示,在家庭每月需支出的合理费用板块,有房租水电费、家庭伙食费、家庭生活费等共计7700元。该笔费用由梁某某与妻子各承担一半。其妻子也承诺,每月收入在扣除合理支出费用剩余部分,全部用于与梁某某共同偿债,幷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开支。

  此外,梁某某还申请豁免了手机、空调冰箱、微波炉等生活工作和学习需保留的必需品,以及因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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