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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关系 新形势下问题与建言

http://www.CRNTT.com   2010-03-29 00:23:12  


 
  张五岳:第二轮讨论著重建议建言

  第一轮的发言,大家已就两岸关系新形势下台港关系的机遇作了很好的诠释。接下来,我们集中来谈如何进一步推动台港关系的发展。对此,有一些是操之在己的,有一些则需要透过台港关系进一步互动,那么现在台港两地都想从制度面来进一步做功能的强化。

  台港关系与两岸关系有相同、也有不全然相同之处。例如,在台湾来说,两岸关系主要的法律规范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依据,台港关系则有《港澳关系条例》;两岸的关系中,台湾在大陆或大陆在台湾还没有派驻公权力的相关单位,台湾在香港则一直有派驻政府公权力的单位(即中华旅行社);两岸关系已经有海基、海协会,台港关系也准备成立类似具有公权力性质的机构来辅佐相关的工作,这个机构初步的名称是“台港经济合作策进会”。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港台关系发展,对两岸关系总体的发展也具有比较积极正面的助益。因此,对于台港两地设立这样一个新机构,从既有的机制、或新设立的机制,希望大家可以提出比较建设性的建议,作为两个即将挂牌的单位的借镜与参考。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讨论,请大家多谈谈既有的机构与即将设立的机构,两者如何相辅相成、齐头并进?让台港关系的发展能够比较符合两岸四地共同的期待?从既有机构的组织、功能、定位,做进一步的强化?即将新成立的机构,如何从人员、组织、运作上,提供建设性思考和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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