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民进党质疑的是,中国大陆从来没有提起各自表述,只谈一中。这是现实上的矛盾,未必是理论上、法理上的矛盾,这也是有问题的。所以,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像ECFA一样,变成民进党以后要去概括承受的概念之一。
我个人反而比较认同,苏蔡两人在选举时提到的“台湾共识”,也就是1999年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意即台湾依照目前的“宪法”叫作“中华民国”,如果要改变此现状,必须要公民投票决定,“中华民国”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这个概念应是民调中的公约数。现行要提出一套完全没有矛盾、完全符合现实、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理论架构,的确不容易。这一点大家要共同努力。
第三,回应淞山建议,党中央确实应具备整合党内人士访陆经验、提供必要资讯的能力。但谢院长的案子是个案,他也自己定位为个人行程,不代表党;因此是否要党中央提供交流互访的资讯,也要视当事人的意愿。我认为党内中国事务部单位,能够服务党员、提供必要资讯,但目前还没有办法变成一个正式确定的做法。因为,也有可能因中央党部提供资讯,反而造成共产党不愿放行。
最后,谢院长因其个人特质背景,是一位合适的民共交流代表。但是如同刚才所说,国民党是共产党更好的选择,很多因素不是由民进党、台湾方面掌握。从党中央的角度分析,我认为还是保守一点比较好。所谓行稳致远,一是民共与国共有没有可以有等距关系?二是,是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主张,就可以得到中国大陆相当程度的承认?我认为这些都不应该被民进党设定为前提,而是民进党应该走出一条相对稳健的路,获得台湾人民支持。民众相信民进党的执政能力、稳健处理两岸能力,这才比较符合我们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