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7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20起矿产违法案件,涉及17个省份,矿种既包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煤炭、矿泉水等,也有国家战略性矿产如稀土。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介绍,一段时间以来,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等老问题屡禁不止,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违法采矿牟利等新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为此,自然资源部决定公开通报一批矿产违法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开采行为。
本次通报案件中,有10起企业或个人无证开采,6起有证矿山越界开采,4起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等名义违法采矿。其中,有13起案件法院已判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当事人被判处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没收财产等。“应该说,这些违法企业和个人都付出了惨重代价,教训十分深刻。”崔瑛说。
崔瑛表示,针对矿产违法的新形势新特点,自然资源部将在执法中重点关注特殊区域、战略性矿种和当前新的违法形式。接下来,对于在长江黄河流域等生态敏感区的违法采矿案件,违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如稀土等,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无证开采行为,都将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
“对以上违法行为,我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督促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崔瑛说。
本次通报的20起矿产违法案件如下:
一、无证采矿案件(10起),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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