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批了之”核查难
增加资金发放透明度,压实核查人员责任,制定工作指引,开展专项排查
惠农资金落实要经历申报、公示、审批、发放等多个环节,管理链条长。安徽省凤阳县纪委常委孙远亮说,实践中,个别村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第一步采集审核惠农补贴资料时就失职失责,为虚报冒领打开口子;个别乡镇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核职能时流于形式,工作粗枝大叶,看到村级鉴定意见和公章后,便“一批而过”。
2018年至2023年,凤阳县总铺镇姜庙村文书姜某某在申报农业保护补贴款时,利用村民对补贴发放流程、补偿标准等不瞭解的漏洞,私自为其弟弟虚增土地面积21.01亩,套取补贴款1.27万余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某某未履行审核把关职能,直接在申报名册上签字后上报至镇农经站,镇农经站工作人员吴某仅进行形式审核,便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最终,姜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某某作书面检查,吴某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江苏省扬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曹磊称,各镇(乡、街道)是补贴资金审批监管的责任主体,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实践中,部分乡镇核查人员纸上审核多、实地核查少,且未将各类数据横向比对,未及时发现补贴数据失实,导致出现错发漏发、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
2023年8月,扬中市纪委监委发现某项惠农补贴数据存疑。经查,2021年至2022年,某镇农业农村局负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张某、包某,在将各村(社)上报的表格收集汇总、盖章审批时,未核对补贴数据,也未实地核查走访,导致发放补贴的面积不准确不真实,全镇累计多发惠农补贴15.32万元。张某、包某及5名村(社)干部因工作失职、虚报冒领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多发的惠农补贴退回财政账户。
扬中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的要求,收集农户基础数据,认真审核补贴对象等信息,提高资格审核精准度;督促落实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审批制度,及时公示惠农补贴政策、分配方案、发放名册等,增加资金发放透明度;改进审核流程,引入第三方审核力量,实施跨村域交叉审核,增强农民参与度、信任度。
“惠农补贴资金总量大、审核人员工作量大,‘一批了之’问题出现,暴露出个别干部在日常审核中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纯良介绍,该区纪委监委聚焦申报、审核、拨付、监管等重点环节,制定补贴资金核查工作指引,运用“大数据+大脚板”方式,开展“对照式”专项排查;通过建立监督模型、设置比对规则,开展数据碰撞、筛选核实;强化室组地联动,深入镇村一线面对面瞭解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流转合同造假、虚增补贴面积等骗取套取、谋取私利等问题,以强有力监督确保惠农政策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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