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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上楼:一场农民完败的圈地运动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0:01:36  


 
  裂缝的搬迁房

  楼房没有电梯,没有阳台,其中一栋盖到一半裂缝了,又重新盖

  抚宁县大新寨村民认为,他们被骗了。

  当初建楼前,村里跟村民代表商量要以房换楼,无论原住宅新旧和大小,都换同样楼房。当时有些房屋较旧的村民表示同意。

  随后,村里又推翻了补偿方案,评估村民的原住房。按每平方米600多元估价,而楼房按每平方米800元卖给村民。

  村民们给这片楼房起名为“鸡架”。9月17日,村民们说,那些6层的楼房,没有阳台,没有电梯。其中有一栋楼,盖了一半裂缝了,又重新再盖。楼房地基未使用圈梁,用的钢筋也非常细。

  这些,都被村民看在眼里。楼房现在封顶了,动员搬迁,只有少数村民同意。

  村里一名许姓村民说,新楼房从选址到盖房,从未跟村民商量过。

  不过,大新寨村这片楼房,被作为秦皇岛市新民居样板工程之一。剪彩时,河北省市领导前来,评价颇高。

  这是中冶集团在秦皇岛市开建的400个村庄中的一个。9月18日,秦皇岛市农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宝奎说,为解决新民居建设的资金难题,今年秦皇岛市向中冶集团融资300亿元用于400个村庄建设新民居。

  对于这300亿资金如何归还,陈宝奎称,将在置换出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卖地筹钱”。

  陈宝奎认为,农村的公共服务与城市差距很大,新农村建设长期以来效果甚微,农民自己没钱,政府也没钱建设,新民居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被剥夺土地发展权

  除了得到一套补偿房,宅基地置换后产生的效益将与农民无关,全由政府支配

  公开报道显示,秦皇岛市打算在新民居内开展产业配套,例如促使村民就业等。

  不过,目前真正落实到农民的,是拿着自己原房屋的拆迁补偿,购买新房,如果新房面积大,还需再多出钱。

  在河北省新民居建设中,多数启动的建设项目中,都曾提出将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经济,不过记者调查的廊坊、秦皇岛等地,并没有对土地级差收益形成一套反哺农村的方案。

  在河北廊坊市,新民居的补偿跟秦皇岛类似。

  廊坊市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到2030年,整治出土地30万亩。

  10月15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说,政府拿钱给农民补偿了旧宅,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收益将归政府,农民不再享受土地级差收益。

  有学者指出,这是剥夺了农民的发展权。

  而郭立平认为,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终归属“国家所有”,这个所有权决定了土地的发展权的归属。他认为,是政府的配套投资,使土地出现级差收益,那么收益当然归地方政府所有。

  而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级差收益要用于相应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不过从秦皇岛、廊坊等多个地方的新民居工程看,政府将置换出来的建设用地,全部归政府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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