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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赖当局南海主张的变化与未来走向

http://www.CRNTT.com   2024-09-23 00:01:13  


 
  三、赖清德上台前台湾当局的南海主张

  (一)“两国论”出台前的台湾当局南海主张

  1949年10月1日后,败退台湾岛的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因国际政治和历史因素,最终成为当下的台湾当局。台湾当局最早的南海主张源自1947年国民党政府在大陆提出的包含南海断续线之《南海诸岛位置图》。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对外宣示,主张南海断续线内岛礁领土主权和水域等海洋权益。因此,早期台湾版本的南海主张与中国大陆同源,几乎内容相同。1988年1月蒋经国离世,李登辉接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两蒋时代落幕。后两蒋时代,岛内政坛有“台独”倾向的政治人物开始上台执政,为“法理台独”生存提供了政治土壤,是台湾版本南海主张日后被“台独化”的根源之一。

  然而,1999年7月“两国论”出台前,李登辉当局曾一度延续了两蒋时代的南海权益主张,并通过制定政策法律完善岛内的南海权益主张,如“1988年菲律宾地图事件”和1990年代的三大政策法律文件出台。

  1988年8月25日,也就是蒋经国逝世后七个月,台湾“中央社”驻菲律宾马尼拉报导:菲律宾外交部正在绘制一张新的地图,试图将南沙群岛纳入菲律宾版图,此事引发了李登辉当局的抗议。两天后的8月27日李登辉当局针对菲国新地图一事声明:南沙群岛固为“中华民国”领土,任何外国的片面声明不能改变这一铁的事实。可见,李登辉当局早期的南海立场系延续两蒋时代。

  至于政策法律部分,其亮点系透过三部官方文件解释了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以下简称“1947年宪法”)第四条(国土)与1947年南海断续线主张的关系。首先,出台《国家统一纲领》。1991年2月8日,台湾大陆委员会发布《国家统一纲领》,于同年3月14日“行政院”会议通过,其中涉及两岸主权领土完整内容部分如下:“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这就是台湾版的一中原则。《国家统一纲领》未具体提及南海,但后续出台的《南海政策纲领》将南海水域法律制度置于《国家统一纲领》之下。

  其次,出台《南海政策纲领》。1992年6月,台湾当局通过“南海小组设置要点草案”,致力维护南海岛礁和海域之权益、和平开发管理南海。同年12月成立“南海小组”,该机构的设立旨在推动台湾当局“南海法律政策”的发展。其核心成果是1993年4月13日公布生效《南海政策纲领》及相关细节内容。《南海政策纲领》指出,系配合《国家统一纲领》相关对策及计划而制定,并首次以台官方名义将南海断续线内水域称呼为具备海域主权性质的“历史性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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