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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赖当局南海主张的变化与未来走向

http://www.CRNTT.com   2024-09-23 00:01:13  


 
  2000年5月20日,台湾首度发生政党轮替,拒绝承认“九二共识”和奉行“台独路线”的民进党陈水扁当局上台执政,台湾当局南海主张发生实质性变更。2005年12月15日,陈水扁当局废除了《南海政策纲领》,停止在南海断续线内主张“历史性水域”,导致南海断续线内海域法律地位不明。紧接着,2006年3月6日,扁当局终止“国统会”运作,并废除《国家统一纲领》。至此,尚存的南海断续线法律定义(固有疆域界线)与“1947年宪法”第四条(国土)的法律关系开始脱节。

  2008年承认“九二共识”的国民党马英九上台,其两岸路线回归一中原则,曾一度阻止了台湾当局南海主张进一步“台独化”,但马英九当局)任内未进行拨乱反正,如恢复已经废除的《国家统一纲领》和《南海政策纲领》。更不幸的是,其任内发生了非法的“南海仲裁案”,美国逼迫马当局掣肘中国大陆在南海维权,承压之下的马英九当局竟私下将“第06161号令”的地图名称,从“固有疆域界线”偷换为“传统U形线”,等于掏空了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内涵。⑤总体上,马英九当局任内八年虽保留了南海断续线并明确坚持线内四大群岛的领土主权,但因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被篡改且未进行拨乱反正,其海域主张部分已经完全空洞化。

  (三)蔡英文时期,台湾当局残存的南海主张及逻辑转变

  2016年5月20日,原来李登辉时期的“台独小组”负责人蔡英文成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奉行“台独路线”的民进党二次在岛内执政。同年7月12日非法的南海仲裁案出台最终结果,从三方面支持了菲国诉求:(1)裂解中国“以南沙群岛整体主张海域权利”,整个南沙群岛的海上地物(包含太平岛)均非具备完全权利的岛屿,不能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仅有几个“岩礁”可主张十二海里领海;(2)部分海上地物被降格为“低潮高地”(包含仁爱礁),不能主张领土主权及领海(遑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3)裁定中国的断续线主张没有法律基础,否定中国在断续线内主张历史性权利(包含历史性水域)的合法性。⑥

  裁决结果同样波及了台湾当局实质控制的太平岛(降格为“岩礁”),蔡英文当局被迫有所回应。对比马英九时期的南海权益主张声明,蔡英文当局之主张可谓“消极隐晦”,带有“隐性台独”特征。

  2016年7月12日最终裁决结果出炉后,“总统府”、“行政院”、“内政部”、陆委会都发布声明表示无法接受,称该案对台湾当局无法律拘束力。除此之外,还提出某些海洋权利的具体主张,重点在于伸张太平岛属于“自然岛屿”及“具备完全权利的岛屿”,可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就此主张的依据而言,则仅表述依据国际法等法理。相较之下,陆委会于2016年7月12日的立场声明相对较强,至少援引了1947年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和提及了南海诸岛的具体四大群岛等权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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