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慎:两岸学界应大胆深入地谈中日历史问题
不能让日本主导和扭曲社会认识与言论
刚才亚中兄提到,将来两岸是不是还有机会与日本签订一个新的条约,重新处理日本战后对中国的赔偿问题。因为我研究中日关系,1972年日本与大陆谈判建交时,就碰触到此问题。当时周恩来让步了,因为身体因素与时间赛跑,非常想要打通中国通往西方的道路,所以他在对日关系的谈判上,做了一些重要决定。
日本学者在研究这问题时,常常认为谈判成功,战败国几乎让战胜国吞下所有的条件。其中,大陆本来要求日本在1952年与“中华民国”签订的和约至此无效;但是日本不同意,它认为1952年蒋介石是代表中国政府在有关“国家主权”的问题上,包括领土与赔偿问题上都已经做了处理。
所以,日本认定战后已无对中国战争的赔偿问题。即使周恩来对日本政府说,你放心,毛主席绝对比蒋介石宽大;意思是中共也不会要日本赔,目的只是要日本否定1952年的《中日和约》,当时日本说连谈都不用谈,中国已经不存在这样的权利了。因为蒋介石已经放弃了赔偿权,而且是蒋代表中国政府做出的“国家主权”行为,意即北京只能继承。北京当时在此问题上,也已经吞下去了。
未来不知道两岸是否有这样的机会,再让日本重新回到求偿的谈判桌上。我认为,依日本性格,难度颇高。而且,将来哪怕是两岸统一之后的中国政府再提,日本一定用国际法上的禁反原则,因为大陆在1972年时提出同样的要求,日本当时不答应,中日也建交了。日本到时候一定提禁反原则,要是再次提出,可能会遇到相当的困难。
从现实外交上来看,日本1979年提供给中国大陆的经济援助,虽然日不认为是战争赔偿,但是大陆把此理解为战争赔偿,所以大陆并不感谢日本提供的日元借款与无偿援助。在1979年之后,日本大概对大陆提供超过3兆日圆的官方开发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简称ODA)。所以在中日关系中,大陆理解ODA带有赔偿意味;但我并不认为日本同意大陆的这样理解。换句话说,日本明明欠人家的,但是却反过来说,这是我加恩于你。形塑出中国拿日手短,就应吃人嘴软。我也认为,很多问题应该学术界谈得更清楚,不能让日本主导这样的社会认识与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