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中:结语
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各位专家学者,讨论此一议题。正如刚刚何思慎教授所提的,台湾内部几乎没有讨论过这个议题,可以说是台湾第一次讨论日本战后的态度与行为问题。下一步就是举办学术研讨会,也与北京学者一起合作讨论同样的问题,我们要不断讨论下去。今天主办单位包括台湾大学与政治大学,是台湾两所顶尖学府,以及各位顶尖的学者,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刚刚也谈到了“禁反言”的原则,但是“禁反言”的原则取决于对方的“禁反行”。如果对方已经“不义”了,以往的协定自然也有争议的必要。国际法本身是一个创造出来的法律概念。如果日本在战后承认战败,而且遵守战后条约,大家就没有问题。我认为战后两岸共同与日本签署一个最终的和平条约,在法律上可以说得通。因为根据东西德的例子,他们各自代表一部分德国,也才有统一后的2+4条款;既然四强参与,就表示这还是战后的问题。
中日战后问题,因为两岸的分治而没有由两岸共同与日本处理。在此过程中,分别与日本签署条约,只是代表各自的政府,不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刚才也都提到,包括蒋介石、周恩来都为了自己政党有一些权宜的考量,都没有办法真正站在中华民族的角度上思考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从法律的观点,中华民族与大和民族之间的战后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德国的经验可以供两岸参考。
从政治问题上来说,也许两岸也不会要求日本再做赔偿,但是在条约里对于历史事件,包括靖国神社问题、领土问题,双方总可以做一些处理。我认为,这样的呼吁,对两岸是好的,也促使日本反省;更让国际社会能够重视这个问题,让日本内部反对军国主义者有立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