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两府、三宪” 统合概念还有发挥空间
基于上述的认知,我也尝试提出几个看法。亚中兄提出“一中三宪”,让人敬佩。但是“一中三宪”在目前为止两岸互动当中、执政者当中、台湾民众的切身感受当中,如何进一步有效落实,化解一部分民众以词害意或望文生义的疑虑,这些相当重要。我一直思考,一与三之间如何连结?
一中,显然亚中兄界定得很清楚;三宪,目标也非常明确。我自己主观看法是,一与三之间,一定会有二。可是这个二要用什么方式解构?什么样的二可以让两岸既能够正视现实,又可以相互包容,又可以化解民众面对政治议题的疑虑?我认为,这个二就是所谓的“两府”。不是“一国两府”,因为“一国两府”的困难在谁是代表一国(是台湾的“中华民国”或是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与两府之间,困难在于主从之分。因此,以一中或是大一中概念来讲,不论是从过去历史上曾经主权、文化的共有,到目前共同用建构、包容、发展、创新的思维都具有相当意义。
当前两岸关系既非一般“国与国”的国际关系,也非一国内部具有中央对地方隶属的国内关系。“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期之内要进行相互承认,是微乎其微。可是,要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远比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治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事实,还要困难。显然的,正是因为有此统合概念作为前提,以正视现实,“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作主要的现实,来推动三宪架构。
两岸关系走到今天这一步,想要进一步推动,我认为主权上互不承认,这与亚中兄立场一致。但是治权上互不否认,我认为此无法解决两岸将来在政治对话、官方接触,以及想脱掉海基、海协白手套等问题,非得是主权上互不承认,治权一定要相互承认。但是治权要相互承认,北京一定有所疑虑,所以要有前提与手段做为要件。所以我认为“一中、两府、三宪”,以此来论述,不知是否可行。这是我试着提出补充与看法。 |